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售后公房的继承和产权归属

售后公房的继承和产权归属

2021-01-21 16:1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01-21回复

专业分析:

售后公房的继承和产权归属   问题:   我一家三口和我父母共同居住在上海西区一套两室一厅的公房内,承租人是我父亲。我还有两个姐姐,她们的户口都不在该套房屋内,也不实际居住在其中。前年根据有关政策,由我出资,用我父亲的工龄折扣将承租的公房买下,产权人为我父亲。今年年初,我父亲去世,我们几个子女为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发生了争执。我认为当初是我出钱买的房子,现在,作为产权人的父亲去世,我当然可以成为该套房屋的产权人。而我的两个姐姐则认为该套房屋的产权人是我父亲,父亲去世后该套房屋应作为遗产由我母亲和几个子女来继承。现在我母亲对我们几个子女的纠纷不置可否。我想就此情况问一下徐律师,该套售后公房该如何处理?  分析:   公有住房出售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城镇职工收入普遍不高,国家就通过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出售公有住房,并且按照职工的工龄、职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折价。由于我国公有住房出售转为产权具有特殊性,产权人只有在确保非产权人的同住人的居住权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才能对房屋行使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首先我们要明确该套房屋是否为王父的遗产。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本市实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地产权证书是房地产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的占有、使用、经营、处置权的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所以从产权证上来看,该套房屋的产权人为王父。   但由于该套房屋是公有住房出售后转化成个人产权的,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10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房屋产权虽以配偶中一人名义登记的,除有书面约定外,该房屋产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取得时间以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确定。”从来信看,该套房屋是王父母婚姻存续期间购得的房屋,房屋产权是以王父名义登记的,且王父母之间没有就此进行书面约定,所以该套房屋为王父母的共同财产。当王父去世时,首先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分出的财产才是王父的遗产。也就是说,房屋一半的产权是归王母所有,房屋的另一半产权才是王父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王父生前并没有对该套房屋产权归属立下遗嘱,那么王母及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套房屋的一半产权。   另外,我们该如何看待王某的出资行为呢?根据本市购买公有住房的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应先取得该房屋内同住成年人的书面同意,由同住人同承租人协商确定产权人,可以由一人所有,也可以由多人共有。从本案来看,该套房屋购买时,王某出钱,用王父工龄作为折扣,最终将房屋的产权确立为王父。那么王某的出资行为有两种可能:一种就是王某将出资款无偿赠与王父;另一种就是王某将出资款借贷给王父。由于当时王某和其父亲之间就出资行为未立下任何书面约定,我认为王某的出资行为只能推定为事实上的赠与行为。   综上所述,王母及王某的两个姐姐都是该套房屋的权利共有人,她们对该套房屋的产权存在潜在份额,但她们在行使权利时不能侵犯王某一家三口的居住权。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处理公有住房出售后纠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9条规定:“按九四方案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一人的,在诉讼时效内,购房时的购房人、工龄人、职级人、原公房的同住人及具有购房资格的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的,可确认房屋产权共有。”所以,如果有的职工像王某这样出资并按九四方案购房的,则在诉讼时效内可作为出资人主张房屋产权共有。“在诉讼时效内”的起算点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二年。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售后公房的继承和产权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依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对于售后公房产权人死亡后继承按如下情况办理: 1、如果是有遗嘱的,那么根据遗嘱的内容,所有继承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 2、如果没有遗嘱但继承人都没有争议的,那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 3、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其他继承人对房产的继承有争议的,协商不成,那只能去法院进行诉讼,确认继承权以及所有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再由法院出具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由相关当事人持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去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律师普法更多>>
  • 售后公房继承后卖出售
    售后公房继承后卖出售

    售后公房,只要手续齐全,就是正规商品房,需要有房产证,契税证,和土地证。继承完毕该住房,再次卖掉,需要交纳评估费用千分之六。

    2020.10.02 242
  •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继承权归谁?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继承权归谁?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权归谁的确认方式: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确认权属。

    2021.01.03 125
  • 公租房的产权归属
    公租房的产权归属

    公租房的不动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承租的个人不能得到不动产所有权。因为承租人没有不动产所有权,那么就不存在继承等问题,只有承租人一方变更主体等问题。当然公租房也不能上市交易,当购买者想转让的时候,国家会以一定合理价格进行回购。

    2021.04.19 1,235
专业问答更多>>
  • 房产继承和继承权归属的区别

    一,房屋继承和别的继承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以当事人的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而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必须要所有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二,房产继承需要公

    2022-04-01 15,340
  • 如何区分公房和售后公房及产权房的继承

    如何区分公房和售后公房及产权房的继承     近日,有读者来电询问公房承租权继承的问题,发现一个极易混淆的概念,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和售后公房及产权房的继承,在此特作分析说明,供读者参考:   所谓

    2021-01-19 15,340
  • 售后公房产权归谁

    1、您是94方案购买的房屋吗? 2、如果是94方案,那么当时同住的成年人对房屋都有权利的。如果当时户口本是三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屋是三个人共同共有。 3、对于您父母的份额其他子女可以继承。但是当时你们各

    2022-01-22 15,340
  • 售后公房产权归谁?

    94方案指94年上海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由于当时售后公房的产证上产权人只能写承租人,造成同住人、购房人、工龄人及有购房资格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在1996年出了个《处理公有住房出售

    2022-03-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01:02
    房子公证后产权归谁

    房子公证后,产权仍然归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事实上,不论是否经过公证,房屋产权都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公证,并不会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通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的是房屋买卖合同,而不是房子。公证的作用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7,024 2022.12.11
  • 房产确权后可以继承吗 01:07
    房产确权后可以继承吗

    可以继承。对于发生争议的物权所有权、物权的内容,可以请求确认物权。 物权公示有一种形式是房屋产权登记。房屋权属证书不是权利本身,而是对于一种权利的证明,登记行为并创设权利。 对房屋权属进行登记发证的行为,只是登记机关对权利内容进行书面记载,

    964 2022.05.11
  • 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 01:08
    房产赠与和继承的区别

    一般在二手房过户时,房产赠与和继承是最常出现的两种,但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房屋赠与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而房产继承则必须是在房产所有人死之后才会发生的; 2、房屋赠与一般是通过赠与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而房产继承则是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

    2,15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