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单位集体房屋产权归属的界定是归属于集体,个人不具有独立产权。单位集体房屋在集体土地上修建,不属于私产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居住者对房屋不具有完全独立产权。
单位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商品房虽都同属财产,应有物权的归属,但长期以来,都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却没有产权证,进而其物权也得不到法律上的承认和保证。
集资房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
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
现在有很多农民都进入到城市里工作,所以无法大力发展农村的经济,现在我国对于农村也非常的重视,大力补助农民的生活,也在积极的征用土地打造基础设施,政府在征用农民的土地以后会向其补助集体安置房,那么集体安
一,如果单位家属院有集体房屋产权证的,需要单位出具相关的转让证明,把房产过户到当事人的名下,如果本身就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得不到相应的保障的,建议不要购买。二,房屋产权证: 1,包括
房屋归属权最新法律规定如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
单位集体离职了,有以下两种处理户口的方法,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的,那么劳动者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原用人单位; 2、在符合户口迁入地的户籍准入政策、当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户口可以回原籍挂靠。当事人再次就业后,
集体产权的房子发生产权转移可以办理过户的情形包括:1、继承。2、分家析产。3、集体内部调换房屋。因为以上原因办理集体产权房屋过户的,应向乡镇政府房管部门提交以下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证、建设规划许可证。2、依法继承的材料,或分家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