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后还有效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关于财产分割问题,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复婚前分得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回归为夫妻共同财产。复婚,并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结婚,除非复婚时,双方对财产作了专门的约定,周某只能请求分割复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离婚分割财产复婚后还有效,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效。然而财产分割协议,并不因复婚而自然失效。
-
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吗
离婚分割财产复婚后还有效,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
2021.01.28 117 -
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的效力还有吗
《民法典》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离婚后分割的财产成为个人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诉讼离婚以及协议离婚两种方式。结婚是没有冷静期的。
2021.01.12 81
-
复婚财产分割后,离婚时还有效吗
1、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2、男女双方在第一次离婚之时,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
2022-04-16 15,340 -
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复婚有效吗
婚姻涉及到身份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关系多依附于身份关系而存在,除了绝对的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间的财产共有关系随着夫妻身份关系变化而变化。离婚时的子女抚养协议因复婚的出现导致协议目的不复存在,自然失
2021-05-31 15,340 -
离婚后复婚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效吗
离婚又复婚的,财产协财产分割是否仍然有效,可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的财产进行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一方所有。所做出的约定,需要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2022-06-21 15,340 -
离婚后复婚财产分割有效吗
1、男女双方离婚后自愿复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 2、男女双方在第一次离婚之时,离婚协议之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因离婚而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
2022-04-26 15,340
-
01:08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复婚,上一段婚姻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变成夫妻个人财产,不再算入共同财产部分。因此,离婚后复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存在任何分割问题。但是双方复婚之后,就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成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可以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部分。这个时候
1,447 2022.04.17 -
01:07
离婚后财产分割时效
首先,如果协议离婚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或当事人约定仍对部分财产维持共同财产状况的,离婚后可以请求分割,属于共有物分割请求权,无时效限制。另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以及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
1,678 2022.04.17 -
01:16
离婚后复婚房产如何分割
复婚从法律性质上就是重新结婚,复婚后原先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就失去了意义,但是财产的状态却不能恢复,也就是说离婚时分配给一方的财产此时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后复婚房产的分割标准: 1、离婚又复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
508 202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