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有哪些?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有哪些?

2022-08-11 12:2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1回复

专业分析:

以下是关于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21项法律规定,这21项规定分别为: 一、严禁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二、严禁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相应的工程施工。 三、严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 四、严禁未取得特工种作业资格人员上岗作业。 五、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具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 六、严禁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架设设施。 七、严禁无方案施工或采用未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八、严禁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九、严禁施工现场不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易燃易爆材料乱堆乱放。 十、严禁施工现场在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人员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十一、严禁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不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十二、严禁安全隐患未消除或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进行施工。 十三、严禁使用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十四、严禁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十五、严禁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十六、严禁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影响房屋结构安全。 十七、严禁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十八、严禁违法建筑的房屋出租。 十九、严禁将违反规定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出租。 二十、严禁将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出租。 二十一、严禁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各级施工管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 (二)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 (三)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陡坡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四)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五)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 (六)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七)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 零、接地。 (八)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九)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十)各种缆风绳及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十一)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二)施工中必备的炸药、雷管、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十三)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施工,除应有常用电灯,还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期调整报告,发包方应当在几日内回复,如不回复视为认可。 四、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质量条款不应采取主观标准质量条款通常包括“质量等级”、“验收标准”、“特殊标准”的约定。 2、多种方式结合约定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条款应当通过结合“文字描述”、“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界面划分”多种方式进行约定。 3、违约责任应当约定具体违约责任的约定方式有:“概况性约定”、“具体约定”两种方式。建议对于主要义务分别做具体的约定,不要使用概况性约定。此外,违约责任条款还要明确具体的责任方式,比如违约金的计算、违约行为与施工企业权利的衔接等。

律师普法更多>>
  •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重要性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重要性有哪些

    1、建筑施工安全是我们建筑施工行业的基石,是施工企业各项工作的前提。企业员工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摆正各种关系,真正做到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杜绝一切违章现象,对企业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

    2020.10.18 734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有哪些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2020.08.25 387
  •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谁负责
    建筑法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谁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设施工企业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设施工企业作为建设项目的施工主体,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0.05.25 684
专业问答更多>>
  • 建筑安全措施有哪些

    (一)各级施工管理单位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并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

    2021-11-12 15,340
  •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以下称甲方﹚乙方:(以下称乙方﹚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因此,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2022-04-25 15,340
  •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有哪些

    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施工安全用电的规范性文件,是对施工安全用电的规范操作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用电的安全,避免因用电不当造成施工事故,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施工中的安全所做出的符合法律规

    2021-07-30 15,340
  •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

    2022-02-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体有哪些 00:55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体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主体是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发包人即建设单位,承包人即施工人,施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

    1,969 2022.05.18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01:0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且对于附加条款也要仔细的推敲。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着重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合同之中是否对工期期的认定是否有明确的约定;2,合同之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的责

    924 2022.04.17
  •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规定 01:03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规定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5,497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