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要约收购的期限

要约收购的期限

2022-08-17 17:0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7回复

专业分析:

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以下简称收购人)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3、我国《证券法》第91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4、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5、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6、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7、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派出机构,通知被收购公司,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于15日后,公告其要约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专业意见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律师普法更多>>
  •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多少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个工作日,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2020.02.01 145
  • 要约收购期限一般多久
    要约收购期限一般多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020.02.23 136
  • 收购要约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收购要约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2021.04.03 84
专业问答更多>>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

    2022-05-26 15,340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

    2022-05-26 15,340
  • 收购要约期限是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022-06-02 15,340
  • 要约收购的期限是多少天啊

    1、收购要约的期限。《证券法》第90条第2款和《收购办法》第37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2、以收购要约方式增持被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

    2022-07-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2,769 2022.05.11
  •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01:12
    兼并与收购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兼并和收购的区别在于: 1、在兼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会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 2、在兼并中,兼并企业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

    4,978 2022.04.15
  • 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多久 01:09
    工期延误违约金上限为多久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误期赔偿费,明确每日应赔额度。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误期赔偿费应当列入竣工结算文件,可以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果在工程竣工之前,合同工程内的某一个单位工程已通过了竣工验收,且

    2,26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