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苏省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江苏省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2022-03-14 16:3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4回复

专业分析:

一、2017年3月30日修订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依法收养的子女,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第二十一条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后,其中一个子女死亡,夫妻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除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特殊情形,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第二十二条夫妻双方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省定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四)、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五)、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六)、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七)、男性农村居民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女方家姐妹数人只照顾一人);(八)、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二、农村生二胎新政策2017年如何规定的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并不会做大的调整。(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五)、夫妻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随前婚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或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七)、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八)、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九)、只生育一女孩,母女均为农村居民且母亲居住在农村连续5年以上,以农林牧渔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再生育子女”指的是生育三孩及三孩以上的情形。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律师普法更多>>
  • 计划生育法年新规定
    计划生育法年新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

    2020.12.11 235
  • 广东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广东计划生育法新规定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通过修订,现予公布。为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

    2020.03.03 170
  • 按计划生育的新规定
    按计划生育的新规定

    我国计划生育新政策,最显著变化就是开放了二孩政策,需要注意的是“二孩”,即两个孩子,不是二胎。

    2020.09.16 179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省计划生育新规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

    2022-01-10 15,340
  • 江苏省计划生育新规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 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

    2022-01-20 15,340
  • 江苏省的计划生育新规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

    2022-05-06 15,340
  • 江苏省计划生育新政策

    江苏省2016年前少数民族是否可生育,还得查阅当时《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按当时的生育政策,育龄夫妇只有符合再生育条件,经当地计生部门的批准,才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子女。你可在网上

    2022-03-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7,876 2022.04.17
  •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01:11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户籍所在街道办直接出证明盖章即可; 2、户籍街道办不能直接办理,则要求提供《三级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

    4,444 2022.04.17
  • 生育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01:22
    生育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生育假一般有98天。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一共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难产的,那么可以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那么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可以增加15天的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2,087 2022.04.12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