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2022-06-07 14:3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7回复

专业分析:

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当事人为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可告知其找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哪些不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

    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通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通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法院管

    2022.04.13 3,688
  • 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哪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不属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下列情况法院不受理: 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的。 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 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

    2020.06.15 158
  • 一地数包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一地数包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集体组织将同一土地调整由一户农户实际承包经营后又与另一户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由此引发两个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在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应由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020.06.25 155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1、执行政策引起的住房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2、行政命令调整拨号、机构撤退等房地产纠纷。3、公司内部建设住宅、分室等引起的占有住宅、腾房等房地产纠纷。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

    2021-10-19 15,340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 4、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

    2022-06-02 15,340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

    2022-06-05 15,340
  • 哪些房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

    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的房产纠纷有: 1、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 2、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产; 3、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

    2022-05-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建房合同纠纷法院受理吗 01:30
    违建房合同纠纷法院受理吗

    违建房合同纠纷法院是否受理,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判定。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建筑、规划的法律法规而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凡是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

    2,646 2022.04.15
  • 遗产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00:59
    遗产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吗

    遗产纠纷并不属于合同纠纷。我国民法典分别规定了合同编以及继承编,二者属于不同的领域。因此,因为继承而产生的纠纷,并不属于民事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应当受到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制。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32条的规定,对于因为继承权而产生的纠纷

    1,008 2022.04.17
  •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01:15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如下: 第一,配偶、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父母指的是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

    2,072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