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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夫债”不用“妻还”?

2022-05-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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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回复

专业分析: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属于其个人的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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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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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4种情形的,夫债不用妻还。如下:1、夫妻双方约定让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没有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没有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孟金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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