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条规定措施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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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条例》于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获得通过,这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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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假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省产假规定: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原规定延长30天),达到15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
2020.09.16 189 -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有什么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 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022.04.12 337 -
2016年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
2020.12.01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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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条新规是怎样的?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三条新规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未依法申报消防备案的,责令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备案,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备案的建设工程实施检查时,建设单位不提供消防设计文件,已经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不提供竣
2022-09-13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13条是怎样规定的
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48条是怎样规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本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职责,与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并对有关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XX依照有关标准定期评估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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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如下:1、河旁边多种一些树木,防止泥土松陷;2、减少用水量;3、对于水土流失做出固土措施;4、从源头上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植被;5、沿途污水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进行排放;6、减少农业农药和化肥的使用;7、禁止任意向河床倾卸固
17,784 2022.04.17 -
01:10
变更强制措施的条款
变更强制措施包括两种,一种是应当变更强制措施,另一种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况有: 一审法院对其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还没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达到法院对其判处刑期时间的; 案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
3,923 2022.04.17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7,8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