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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涉外案件管辖权

2022-07-2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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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7回复

专业分析:

对于基层法院涉外案件的管辖权的具体情况根据最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从以上规定看出,只要符合以上情形的案件,均是涉外案件。实践中对于遇到的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该类企业适用我国法律规定,不能作为涉外案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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