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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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格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实施价格计税方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基于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1、从价格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纳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应纳税消费品a.连续生产应纳税消费品时,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如果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按构成纳税价格计算纳税。构成税价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应纳税额=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纳税消费品的受托人交货时代扣除消费税。按受托人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 l- 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饰品的应税销售额=含有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构成的纳税价格=购买成本×(1利润率)÷(1-金银饰品的消费税率)应税额的奖金=构成的纳税价格×金银饰品的消费税率的7、生产.批发.零售部门用于赠与.赞助.集资.广告.样品.员工福利.报酬等或者没有分别计算销售的,按构成的纳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环节在批发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仅限于烟草,是征收的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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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价在3000元/吨以上产品250元/吨,3000元/吨以下产品220元/吨。考虑到产品升级、通货膨胀等因素,啤酒出厂价格总体逐年攀开,而啤酒消费税占销售收入比重则成走低态势,目前比重在7%至9%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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