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理损失

2025-01-10 18:2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5-01-10回复

专业分析:

合同解除后违约方是否需要赔偿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买卖合同解除后应恢复原状,房屋升值部分不应得到赔偿;而有人则认为,房屋升值部分应得到赔偿。2003年3月24日,《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加倍赔偿,但由于当时我国房地产市场较为平稳,该解释的加倍赔偿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但近年来,房价大幅上涨,该双倍赔偿已难以约束违约的售房人,同时,该司法解释也仅限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对于其他的房屋买卖纠纷无法适用。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售房人违约导致合同的履行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已成为不可能,合同履行后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不予保护,对买房者明显有失公平。 综上所述,支持对房屋升值部分进行损害赔偿,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了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遏制违约行为,维护公平交易,在司法实践中应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赔偿损失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和当事人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按完全赔偿原则,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财产上的损失,而间接损失又称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预期取得的利益。由于房价上涨,出卖人违约,导致买受人造成的间接损失,包括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因此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升值部分的损失是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房屋升值部分的认定,北京、上海等地法院相应出现了一些判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房屋涨跌损失的确认,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以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对于租赁合同终止,装修、装潢物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装修物构成附合时,其归属适用添附制度解决。 承租人经出租人明确同意,或虽未经出租人明确同意,但出租人知道不反对,构成善意添附。承租人对房屋进行善意添附,合同终止,承租人将房屋返还给出租人时,出租人享有了因承租人的添附行为而增加的租赁物的价值。通常情况下,该受益因缺乏法律或合同依据而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对此,可以分别处理:租赁合同正常终止,按房屋装修的现存价值为参考给予适当补偿;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应根据违约责任原则,由出租人按装修的现存价值予以全额赔偿;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终止,装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违约行为造成,这种损失应由承租人自己承担。这可视为对违约方的一种惩罚,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1、如果合同已备案,则无法更名。 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因此,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2、如果购房者已经网签,则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先要撤销合同,并且原合同撤销之后,再和买方签订合同重新备案,这样是可以的。 这里面最关键的是要取得开发商的同意,并且需要确定,是否原合同真正撤销,买房的合同才可以成功备案。另外,已经按揭的房屋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合同备案后不能通过更名来进行交易。

律师普法更多>>
  • 买卖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如何处理
    买卖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如何处理

    中介已履行了中介服务,并促成了合约的签订,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原因并不是由中介造成的,当事人无权要求中介退还已收取的中介服务费。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而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之后是否解除,均不

    2024.06.14 54
  •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使用费如何算?
    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使用费如何算?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024.06.12 37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怎样写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怎样写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解除合同的内容如下: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条款;写明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还要加上具体的时间等。

    2021.04.18 238
专业问答更多>>
  • 解除卖方房屋买卖合同应承担哪些损失?

    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

    2022-06-30 15,340
  •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失一般来说应该是如何处理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25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

    2023-06-01 15,340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能否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并承担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2022-01-11 15,340
  •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能要求补偿房屋差价的损失吗

    首先你得看是谁的过错,如果是对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实质履行,且对方行为不存在过失,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时候附带提起对于房屋涨幅差价的赔偿,如果能证明对方是不当得利,自然就可以要求补偿房屋涨幅

    2022-10-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赔多少钱 01:03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赔多少钱

    卖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赔偿金额,是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赔偿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就要按照给卖家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给买家造成的损失包括:买家的期待利益损失,再次购买房屋和现在这个房屋之间差价的损失,还有买家一方因为挑选房

    694 2022.04.25
  •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如何解除 01:07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如何解除

    买卖土地合同无效,不需要解除。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法定生效要件而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当事人的合同得不到被赋予合法的法律效果的一种状态。无效的买卖土地合同,自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既然合同根本无效,

    741 2022.10.05
  •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01:02
    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吗

    合同解除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时候守约方当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适用的前提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而且这项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应当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665 2022.05.26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