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香港法院管辖属地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是怎么回事的

香港法院管辖属地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是怎么回事的

2022-08-12 14:1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12回复

专业分析:

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况 《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其中,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包括:(1)身份关系案件,以及(2)与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财产案件,如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的案件。 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原被告双方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满一年的,仍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被采取强制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依据《民诉法解释》和其他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案件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仅是被告被注销户籍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在国内结婚但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需要按照管辖进行。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一级行政机关对某一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它对解决目前处罚管辖存在的重复管辖等问题很有意义。

    2020.04.19 572
  • 专属管辖法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专属管辖法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专属管辖的管辖范围有: (一)国内:不动产纠纷诉讼;港口作业纠纷诉讼;继承遗产纠纷诉讼; (二)涉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诉讼;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诉讼;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诉讼。

    2020.07.18 97
  • 属地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属地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属地管辖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人、事、物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1.国家对其领土各个部分及资源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对象。 2.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人、事件的管辖,即强调了以领土为范围。

    2020.09.12 272
专业问答更多>>
  • 有关内地香港法院管辖是怎样的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我国法院有四级,分别是: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每一级均受理一审民事案件。我国《民事诉讼

    2022-07-06 15,340
  • 离婚香港法院管辖是如何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而根据该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涉外离

    2022-08-09 15,340
  • 香港法院对内地法院管辖的条件有什么?

    遇到此类法律问题,首先应该详细描述案情电话咨询一下律师,让其帮您分析一下案件案情。然后再结合案情和律师谈妥代理费,一般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财产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分段收取,各地标准不一。 律师代理权限分一般

    2022-07-27 15,340
  • 海事法院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什么,是怎么回事

    地域管辖 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海事事实发生地为标准,同时考虑被告住所地而确定的管辖。除共同海损、救助报酬等个别类型案件外,大多数海事诉讼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均可由被告住所地海事

    2022-08-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188 2022.04.17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014 2022.04.17
  • 什么是审判管辖 01:11
    什么是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指的是法院之间关于审判案件的权限的划分。主要包括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两类。 法定管辖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某类案件由某些法院进行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级别管辖又分为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管辖以及最高法院管辖

    2,540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