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合同成立要注意什么内容

合同成立要注意什么内容

2022-10-12 14:4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2回复

专业分析:

合同成立成立要件有三个: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要件有: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 (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技术合同必须有的内容: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律师普法更多>>
  •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内容有,卖方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买卖双方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购买和出卖房屋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合同是否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1.01.20 102
  • 劳动合同该注意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该注意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020.04.25 100
  •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内容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内容: 一、产权证要齐全; 二、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三、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四、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2021.02.07 86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成立需要注意哪些

    合同成立要具备以下要件: 1、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订立合同; 2、合同内容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经过了要约承诺阶段; 4、双方当事人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或者一方已经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2022-05-25 15,340
  • 订立施工合同要注意哪些内容

    订立施工合同协议可以写明: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名称、地点、内容、造价等; 3、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4、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5、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 6、竣工验收的技术标准等。

    2022-07-18 15,340
  • 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2022-07-20 15,340
  • 合同订立需要注意什么

    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合同订立应经过: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

    2022-08-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购房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01:03
    购房合同应注意哪些内容

    购房合同应注意以下内容: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现状,包括土地及所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产权性质; 2、房屋交易的价款,包括房屋的成交价款,相关的税费的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的约定; 3、关于房屋的交付,包括房屋交付的期

    375 2023.01.04
  • 合同需要有什么内容 00:50
    合同需要有什么内容

    一般情况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第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住所;第二,合同的标的以及其数量、质量;第三,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第四,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第五,违约责任;第六,双方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前述内容

    1,573 2022.05.11
  • 订立无偿保管合同要注意什么 01:14
    订立无偿保管合同要注意什么

    在订立无偿保管合的时候,需要注意:在保管的这段时间内,因为保管人保管不善的原因,导致保管物损坏、灭失的,保管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因为是免费保管的,只要保管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严重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所以,要不要承担责任

    52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