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是什么,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在使用服务用地时,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式,在不损害服务用地效用的情况下,通过地役权增加服务用地价值;为行使地役权在服务用地上建设的设施,应当注意维护,避免损坏服务用地;因地役权行使导致服务用地发生变化,造成损害的,事后应当及时恢复原状予以赔偿。
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应当在事后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
供役地的权利人有哪些义务地役权人有哪些义务
供役地的权利人有以下义务:按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并且不能妨害地役权人行使相关权利。地役权人有以下义务:按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与方法利用供役地,并且应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2021.01.22 82 -
供役地的权利人有哪些义务地役权人有哪些义
地役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法为之,这样才能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于过分损害供役地的效用; 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受到损害;因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
2021.01.25 161 -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地役权人的主要义务是: 1、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使地役权增加需要服务的价值,不过度损害服务的效用; 2、为行使地役权而在服务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避免服务地损坏;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服务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地役
2022.04.14 245
-
哪些属于地役权人的义务
地役权人的义务 1、地役权人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式为之,这样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过分损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权人因其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
2022-06-28 15,340 -
地役权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 (一)供役地的使用权 地役权是为需役地便利而设定的权利,因此地役权人为了需役地的便利,有权使用供役地。其使用方式,包括通过积极行为对供役地加以利用,也包括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限制供役
2022-05-13 15,340 -
地役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
2022-06-12 15,340 -
地役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地役权人的权利,可分为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 1.积极权利即对供役地的利用权。这种利用权,按不同的权利内容,可分为:占有状态的利用和非占有状态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
2022-07-10 15,340
-
01:14
专利权人的义务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人必须遵循下面几点义务: 第一,专利权人应当充分公开发明内容。如果专利属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限于权利要求的内容,而说明书及附图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如果专利是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
2,310 2022.04.17 -
01:36
被征收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房屋被征收时,作为被征收人会享有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被征收人针对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如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进行提起行政
713 2022.05.11 -
01:16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58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