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2022-06-13 14: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3回复

专业分析: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在于: 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联系在于: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的联系是都是由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两者有时较难区分。下列几点区别: 1、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前,虽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保管合同还不能算是成立。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即成立,存货人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是属于仓储合同成立后对合同的履行行为,而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 2、合同是否有偿不一样。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补充。也就是说保管合同一般是无偿的,但如果当事人明确约定支付保管费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法律则推定为无偿。而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具有营利性质。仓储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互负给付义务,保管人须为存货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须向保管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 3、保管人的资格要求不一样。保管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一般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以作为保管人。而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有特殊要求,保管人即仓库营业人,必须是具有仓储设备和专门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只有经过仓储营业登记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才能成为仓储合同适格的保管人。 4、保管物数量是否大宗不一样。保管合同是社会成员相互提供帮助或服务部门为公民提供服务的一种形式,因此保管合同一般是单件或小宗物品的寄存。而仓储合同一般是大宗数量物品的储存。 5、不交付保管物是否构成违约不一样。由于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时,合同才成立。因此,当事人虽然达成保管物品的一致意思表示,但此后寄存人没有将物品交给保管人保管或者保管人对寄存人交来寄存的物品不接受的,委托人就不能追究保管人没有交付保管物的违约责任,同样,保管人也不能追究寄存人拒绝接受保管物的违约责任。而由于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如果此后存货人不将货物交付给保管人即构成违约,保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保管货物的也构成违约,一方可以追究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6、保管人对保管物的验收和赔偿责任不一样。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对交付的保管物有暇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如果寄存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致使保管物受损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仓储合同中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在验收时发现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就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如果因保管人未认真验收,致使入库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保管人对保管物的毁损、灭失的责任不一样。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根据是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有所不同。有偿保管的。保管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就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仓储合同,造成仓储货物毁损、灭失,除了仓储物品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之外,保管人均应对保管不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二者的关系为,反担保是以担保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担保关系不能效存在,反担保关系也就不能有效存在。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律师普法更多>>
  • 担保函和保证合同区别
    担保函和保证合同区别

    担保函和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是一样的,二者在担保上的法定效力都是具有相似的,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而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

    2021.02.23 143
  • 合同保全和合同担保的区别
    合同保全和合同担保的区别

    1、合同担保没超出合同对内效力的范畴。 2、合同担保主要是因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合同保全则完全是由法律的规定产生的。 3、合同担保较之合同保全而言,对债权的保障作用更为重要因债权人不像担保权人那样能够实际掌握控制实现债权的财产,也不能对第

    2021.01.15 86
  •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什么区别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什么区别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2021.01.20 483
专业问答更多>>
  •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在于: 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联系在于:保证合同是担保合

    2022-05-31 15,340
  •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与联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在于: 合同内容,合同主体,合同性质以及保证范围。而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联系在于:保证合同是担保合

    2022-05-15 15,340
  • 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这两者的合同内容是不一样的。 保证合同一般都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某种明确的相互权利义务,要是债权人不履行债权的话,保证人就需要为其承担其连带责任。 而担保合同为了促使债务人能

    2022-05-14 15,340
  • 保证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 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 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

    2022-05-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01:00
    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

    2,449 2022.04.15
  • 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01:13
    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购销合同是一方将货物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转移给对方,对方支付价款的合同。采购合同是供方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所以,二者在概念上就是不一样的,可以作出区分。 此外,二者在本质上不同,购销合同包括采购

    2,690 2022.04.15
  •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01:05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用工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受聘人员。事业单位的话,由国家编制管理,工资、财政由国家拨款,由国务院人事部管理,聘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而企业是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工资与财政发放并没有太大的限制。聘

    1,262 2022.06.22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