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缔约过失责任范围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范围有哪些?

2022-06-11 09: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11回复

专业分析: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潘炯律师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有:固有利益损失赔偿;信赖利益损失赔偿。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是基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律师普法更多>>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固有利益损失。固有利益赔偿范围主要指赔偿身体、健康、生命丧失等的损害或损失。 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的赔偿。 二、信赖利益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

    2021.03.23 103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是基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主要包括:缔约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间接损失主要包括: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

    2021.03.19 116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我国《合同法》第113条对在合同责任情况下损害赔偿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即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而对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就存在一个执法尺度问题。我们从缔约过失责任在成立基础、要件、功能上与合同责任

    2021.04.24 197
专业问答更多>>
  • 缔约过失责任范围有哪些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

    2022-05-14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赔偿缔约费用,如为了订约而赴实地考察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准备履约和实际履约所支付的费用,如运送标的物至购买方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因缔约过失导致合同无效、被变更或被撤销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等。

    2022-06-06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其是由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范围如下: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主要

    2022-05-31 15,340
  • 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项目

    1﹑什么是信赖利益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赔偿责任,它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过失地违反基于诚信原则而产生的先契约义务造成他方当事人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先契约义务包括缔约之际的协助、通知、保护、保

    2022-02-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01:11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包括: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的;2、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的;3、实际上并不计划订立合同,恶意与相对方磋商的;4、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

    1,528 2022.04.15
  •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01:12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有合同没有效力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和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两种类型。 具体表现: 没有经过同意,就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通知等各项义务,导致对方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之际没有尽到保护义务,对方的人身权、物权受到

    1,116 2022.04.17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22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