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有权拒绝对方探望小孩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加强人们对探视权的认识,告知人们特别是离婚双方探视权不仅是离异父母与子女的一项权利,同时还是离异父母的一项法定义务。正确的行使权探视权,才能确保对子女健康的成长。 如果对方不予协助执意阻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相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签署协议,不过我建议最好可以的话还是协商解决避免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婚姻法》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探视子女时,如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视。 但哪些情况下探视权应当中止,法律未作具体规定,根据司法实践,可由法院裁决暂时中止其探望权的情况有: 1、曾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大,手段特别恶劣,无明显悔罪表现,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 2、对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胁迫等暴力倾向的。 3、遗弃、歧视未成年子女的。 4、患有严重传染病未治愈或精神病的。 5、有赌博、酗酒、吸毒、卖淫、嫖娼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6、年满10周岁以上的子女明确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 7、人民法院认为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事由的。
-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望孩子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所以如果离婚后,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但是其拒绝协助男方探望子女的
2022.04.13 598 -
离婚后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么
离婚后一方是没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的,但是父或者母一方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1.01.08 124 -
离婚后女方拒绝探望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之后,若是女方作为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让男方探望孩子的话,首先建议双方可以进行协商沟通,对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可以进行协商 ,作出适当让步。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男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视权。获得胜诉判决
2022.04.13 370
-
离婚后孩子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吗
对方提出要见小孩的要求是没有办法拒绝的,探视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对方有过分的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探视权要由法院来判定。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
2021-03-26 15,340 -
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拒绝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拒绝孩子探视权吗
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
2022-03-20 15,340 -
对方主动放弃探望权离婚后还能有探望权吗
离异不能主动放弃探望权。 探望权是父亲或母亲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独特权利,是一种延伸的亲权,不能自由处分,更不能放弃。 探望权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父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从这个角度来看,放弃探望权意味着没
2021-11-09 15,340 -
离婚一方有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无权拒绝对方探视孩子。但如果对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暂停探视。暂停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2021-11-05 15,340
-
01:16
离婚后继父享有探望权吗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932 2022.04.17 -
01:38
离婚后孩子探望权怎么约定
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行使方式和时间,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在两个人协商探望权的时候,要明确约定,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探望。这样既可以避免抚养的一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另一方因为频繁探望,对子女成
788 2022.04.17 -
00:58
抚养权方限制探望孩子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
86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