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工作服是否能证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3 22:30:21 195 人看过

确认劳动关系时,工作服可能难以提供足够的证据。因此,除了工作服之外,还需要参考其他凭证,如用人单位发放的证明身份的文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工人的证言等。这些凭证可以提供更多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劳动关系。

仅依靠工作服是难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凭证:用人单位发放的证明身份的文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记录;工资支付记录或记录,以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的缴纳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工人的证言等。

工 作 服 在 证 明 劳 动 关 系 中 扮 演 什 么 角 色 ?

工作服在证明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因此,工作服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在证明劳动关系中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同时,工作服也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实施劳动保护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仅依靠工作服难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需要参考其他凭证。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法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在证明劳动关系和实施劳动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证据作用,同时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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