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44:24 248 人看过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实物证据具有以下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

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1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直接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关系
    实物证据不一定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实物证据,两者的分类标准不同。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实物证据一般是指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指纹是直接证据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纹不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指纹只能证明案件的某种情况,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不属于直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
    2023-07-04
    93人看过
  • 录音证据有怎样的特点
    1)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2)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当另一方当事人心有警备戒心时,此类证据基本不能获得。4)“偷拍偷录”不合法证据与“私自拍录”合法证据的易混淆性。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评定案件事
    2023-06-03
    80人看过
  • 物流师资格认证的特点
    职业等级的实用性根据“物流师国家培训标准”的规定,分别设立: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等级。培训对象: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在外贸、运输、货运代理、港口、仓储、配送、第三方物流企业、第四方物流企业从事物流操作、市场开发、营销策划及企业管理等工作的物流从业人士,或准备进入物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士各类制造业企业、零售业企业等从事采购、配送、供应等工作的操作人员、职员和中高级管理人员大学、职校、技校相关专业的在校学生培训教材的权威性由全国相关高等院校物流专家组成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的“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系列教材”。师资力量的整体性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在职人员,而且经过了本标准的专业培训,从事物流专业教学一年以上人员,由培训机构报“专委会”审核批准;具备讲师职称,从事物流专业教学工作三
    2023-06-05
    259人看过
  • 书面证据的特点及分类
    一、书面证据包括哪些范围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测试程序和运用不同的方法所获取的以书面资料为存在形式的审计证据,诸如:有关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各种明细项目表、各种合同、会议记录和文件、函件、通知书、报告书、声明书、程序手册等。书面证据是注册会计师收集的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一种证据。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基本上都以书面证据为基础。二、书面证据的特点书面证据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是数量多;第二是覆盖范围广;第三是来源渠道多样化;第四是容易被篡改。根据这些特点,注册会计师在大量收集有关的书而证据时,还要注意对书面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鉴定和分析,运用专业判断,辨别真伪,充分正确地利用书面证据。三、书面证据的分类书面证据按其来源渠道可以分为亲历证据、外部证据和内部证据三类。(1)亲历证据:亲历证据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包括助理人员、外聘专家)通过运用专业判断和相应的程序与方法,对被审事项的有关
    2023-06-07
    216人看过
  • 民事证据之二:物证的定义物证的特征
    民事诉讼中经常用到物证,是作为诉讼标的的物品。如对所有权有争议的物品,履行合同交付的规格、质量有争议的表的物,因侵权造成损害的物品等等。有的物证只能证明案件事实,其本身并非诉讼标的物。如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致害物。物证与其他证据相比,具有较强的真实性、可靠性,因而证明力较强。(二)物证的特征1、物证以客观存在、外部形态、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不具有任何思想内容。2、法律对物证没有规定特殊要求。而对于某些书证法律对其制作程序及格式都有特殊要求。在某些情况下,同一物品兼具物证和书证双重属性,根据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情况和具体的待证事实,可以分别为作为书证和物证。若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就是物证,若按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它则是书证。
    2023-04-27
    280人看过
  • 证明事物基本特征的证据
    证据必须满足三个特性:即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真实性也叫做证据的客观性或者确实性。它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客观联系。客观性固然是证据的重要特征,但仅有客观性的事实还不能成为证据,还必须与案件事实存在客观联系。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一)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二)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
    2023-07-13
    149人看过
  • 监控算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
    一、监控能作为直接刑事案证据吗监控录像能否成为直接证据,关键看要证明的事实是什么。结合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也会有不同,即监控录像即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按照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监控录像应当着重审查哪些内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二条对视听资料应当着
    2023-03-04
    318人看过
  • 实物证据是不是直接证据
    实物证据不一定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实物证据,两者的分类标准不同。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实物证据的证明缺陷实物证据的证明优势已毋庸置疑,以致在刑事诉讼制度不断走向文明、科学的今天,尽量以实物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已成为刑事诉讼证明的发展方向。不少法官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有无实物证据。从而改变了以往那种将口供视为证据之王的观念。但是,无庸讳言,实物证据的证明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在使用实物
    2023-07-23
    399人看过
  •  特定物和种类物的特点有哪些?
    特定物和种类物有三个不同点。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特定物不能以其他物代替,是独一无二的;而种类物则可以有相似的特性。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属于特定的类别,而种类物则属于同一大类。最后,特定物和种类物的价值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无价之宝,而种类物则可以有市场价格。特定物和种类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它们的特性存在差异;其次,它们所属的种类也有所不同。特定物是指具有特有的属性、不能以其他物代替的物,即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性质、种类相同,即具有共同的物理属性和经济意义的物。 特 定 物 与 独 特 物 的 区 别特定物与独特物的区别在于它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上所处的地位不同。特定物是指在法律上具有特定身份、特定数量和特定品质的物品,例如商标、版权和专利等。这些物品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其持有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独
    2023-09-12
    232人看过
  • 写字楼物业的特点和管理特点
    写字楼是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进行日常办公或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写字楼物业和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物业的地理位置好,一般多位于城市中心和交通便利的繁华地段,物业管理的车辆指挥管理工作量大。(2)物业档次高,整体形象好,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也较高。(3)物业的机电设备设施多,技术含量高,除正常的供配电、给排水、电梯、消防系统外,还有中央空调、楼宇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楼宇办公自动化系统、楼宇智能化管理系统等。(4)物业使用人相对不固定,有的更换频繁,物业的租赁管理是物业管理难点。(5)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经营范围广泛,社交活动频繁,社会关系复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内部管理隐患多,给物业管理增添了难度。(6)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来自社会各阶层,素质参差不齐。尤其存在短期租赁户,使物业管理的公众管理制度执行难,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拖欠严重。(7)公共场所人流量大,进出人员难以控制,安
    2023-03-28
    145人看过
  • 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
    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收集实物证据时须注意的事项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
    2023-06-14
    310人看过
  • 贪污案件证据的主要特点
    1、证明贪污行为的各种证据总是与贪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经营的财物有关。书证、物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和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几种常见和基本证据。2、证人证言多为直接。在贪污案件中,没有利害关系且了解案情的证人很少。证人最大的特点是与案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不同的程度的利害关系或者亲密关系;即相当一部分证人是案件的知情人,在不同程度上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而案件的知情人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知己、同事、或者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他们中有的对被告人有感恩之心;有的怕被判刑;有的怕打击报复等,常出现证言时证时翻的情况。加之来自其他方面的干扰和阻力,造成贪污案件证人证言的可变性很大,认定困难。3、存有较多的再生证据。所谓再生证据,是指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进行的一系列反侦查的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或者原生证据存在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再生证据主要有四种:一
    2023-02-20
    234人看过
  • 揭示证据的八种形式特点
    证据的八种形式如下:1、物证,是指以其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主要包括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已无罪、罪轻的辩解;6、鉴定意见,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形式是什么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证
    2023-07-10
    486人看过
  • 直接证据概念及特点
    1、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2、直接证据主要有:当事人陈述,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比如说签定的合同书,传销组织者制定的奖金制度,传销组织者亲笔记录的对传销活动的记载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影像资料,比如违法行为现场拍摄的当事人正在进行违法活动的录象,现场检查笔录对正在从事的违法行为行为的记载等。3、直接证据的特点在于,一经查实就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与其他证据相
    2023-06-25
    18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间接证据有什么特点和特点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8-04
      1、间接证明具有依赖性。间接证据有相互依赖的特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都只能从某一个侧面证明案件的某一个局部的情况或某些个别情节,而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必须依赖其他证据,并结合起来组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形成一条证据锁链,才能具有证明作用。 2、间接证据具有关联性。任何一个间接证据的证明意义,都是由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以及与其他证据在证明过程中相互结合所决定的。只有与其他证据以及案
    • 刑事证据的特点?论述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刑事证据主要有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点。保证。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正确说明了刑事证据的基本因素,表明了刑事证据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1)证据的客观性。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性指证据是在社会中实际发生,或者是实际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测、主观想象或者是人们捏造的东西。证据所具有的客观性,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必须要有合法的来源,并且是经过查证属实的。
    • 刑事证据种类中视听资料证据的特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视听资料证据的作用首先,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不仅能够准确地记录、储备和再现有关案件的多种情况,且在形式过程中受主、客观因素影响而失真的可能性较小。其次,视听资料具有高度直观性。各种证词作为证据均是以语言、文字等方式再现储存的信息,而视听资料是以画面和音响将实际情况加以直观的再现。第三,视听资料具有动态连续性。各种实物证据是以静态的方式反映案件的某个片断或个别情况,视听资料能够动
    • 民事诉讼特点的举证证据来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6
      民事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征:证据的客观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证据的合法性。 1、客观真实性指作为民事证据的事实材料必须是客观存在的。 2、证据的关联性指民事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的客观联系。 3、指作为民事案件定案依据的事实材料必须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并且其获得、提供、审查、保全、认证、质证等证据的适用过程和程序也必须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 离婚证人证言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1)夫妻生活的私密性,决定了婚姻家庭生活的事实证人证言,不具有公开性。(2)证言内容往往具有主观性。由于每个人的伦理道德观念不一、成长社会环境不同,导致每个证人对于婚姻家庭纠纷事实的认识也相差甚远。在收集证人证言时,注意尽量避免证人的主观臆断和偏激的观点,尽量避免证人的感情色彩,保证证言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当然,有条件地适度运用证人的观点,也并非未尝不可。(3)证言内容往往并非来自亲身感知。由于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