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耕地遭受占用,如何应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8 08:00:07 367 人看过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可以协助解决土地承包纠纷。如果纠纷较大,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包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可以协助解决纠纷。如果纠纷较大,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承包方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农 村 土 地 承 包 法 律 规 定 与 维 权 指 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有哪些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同时,《农村土地承包法》亦规定,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

另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而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农村土地承包的方式、期限、原则和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耕地30年,草地30至50年,林地为30至70年。土地承包的原则是民主协商,公平合理;承包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承包程序合法。

农村土地承包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同时,该法也规定了承包人以个人名义承包的土地,如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承包合同由继承人继续履行,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承接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另外,该法还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耕地。该法第三十条规定,妇女丧偶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而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意向后,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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