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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

  •  家庭承包的补偿是否可以拒绝?
    在处理集体土地征收问题时,需要遵循国家补偿标准统一规定、按照当时法律政策获得补偿的农民不应重复补偿、农民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生活困难可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等原则。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征收集体土地是由国家进行的,因此其补偿标准应由法律进行统一规定。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时期,国家可以提高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第二,按照当时的法律政策获得补偿的农民,国家提高标准后不应重复补偿,农民不能以当时补偿过低为由向集体经济组织索要土地作为补偿。如果农民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生活确实困难,可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也是统一规定的。农民不能以当时补偿过低为由索取土地作为补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确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如何确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土地补偿,保障其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因素,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报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因此,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具有复杂性。同时,为保证补偿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应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循程序,充分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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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生产经营制度,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或其他项目,取得经营自主权。农户家庭在缴税和集体统筹后,剩余收益归其所有。这一制度被称为“包干到户”或“大包干”。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农村生产经营制度,其核心内容是以一个家庭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土地或其他生产项目,取得经营的自主权。在这种制度下,农户家庭在完成国家的税收以及集体的统筹、提留后,余下的全部归农户家庭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常被人称为“包干到户”或者“大包干”。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法律规范和实施效果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法律规范和实施效果是指针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制定的相关法律规则和政策,并评估其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一种农村土地经营组织形式,通过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家庭农户,鼓励他们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法律规范的制定旨在明确家庭承包经营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效果的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方面的考量,以确定该制度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社会稳定的贡献程度。通过对法律规范和实施效果的分析,可以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包干到户或大包干,是一种农村生产经营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农户家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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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承包责任制度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一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应我国农业特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的一种体现。 2. 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本上体现了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的关系,因此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是必要的。 3. 体现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紧紧地与土地直接结合在一起,体现了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关系。 4. 体现社会主义农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农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总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具有很多意义,既发挥了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是适应我国农业特点的一种体现。同时,它也是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体现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农村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七条 合伙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的,合伙合同终止;但是,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合伙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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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社的性质是什么?
    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旨在进行合作生产和发展经营。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生产合作社、流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合作社是一种企业形式,其成员是自愿联合起来的劳动群众,旨在进行合作生产和发展经营。合作社是一种自治组织。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采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2、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4、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合作社的成员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是农民自愿组成的。成员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平等的义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合作社的重大事项。成员大会的决议应当经过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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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养殖业资金支持政策
    近年来,新疆在畜牧业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奶牛良种繁育补贴措施、优质后备母牛补助项目、能繁母猪补助政策和种公畜补助项目。这些政策使得一些畜牧业企业或养殖者获得了财政补贴,促进了畜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以及自治区在畜牧业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自2005年开始实施的奶牛良种繁育补贴措施。2008年全州3.3万头荷斯坦能繁母牛及0.4万头西门塔尔能繁母牛享受良补政策,共补助107万元。二是开展优质后备母牛补助项目。对项目县焉耆的1697头后备母牛实施国家良补政策,每头补助500元。三是实施能繁母猪补助政策。2007年我州5.35万头能繁母猪获补贴267.5万元(补贴标准为50元/头)。2008年全州5.64万头能繁母猪可获国家补贴资金564万元(每头补贴100元)。四是开展种公畜补助项目。五是实施生猪、奶牛规模化标准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优质后备母牛补助优质后备母牛补助是一项针对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旨在支持养殖场提高母牛繁殖效率和生产能力,促进畜牧业的发展。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养殖场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用于购买优良种牛、改善养殖环境等。然而,在实施这项政策的过程中,一些养殖场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助资金,可能会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如购买低质量的种牛、虚报养
    2023-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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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革开放的三个发展阶段概述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和1982年十二大之间是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的历史阶段。该时期选择了农村改革和兴办经济特区作为突破口,实现了改革开放的迅猛发展。1982年十二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87年十三大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邓小平思想被写入党章,承认私有经济的地位,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1982年党的十二大之间,是邓小平理论初步形成的历史阶段。这一时期找准了改革的两个突破口,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村改革和兴办经济特区,从而使改革开放迅猛发展。建立沿海开放城市: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第二阶段,从1982年党的十二大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是邓小平理论逐步展开并形成轮廓的时期。十三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这一概念。邓小平南方谈话,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三阶段,从1987年党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是邓小平理论走向成熟,形成理论体系的时期。十四大报告指出“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邓小平思想被写入党章,承认私有经济
    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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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住址应该怎么写?
    我国公民需填写户籍所在地,城市户口需填写至所在城市行政区划,农村户口需填写至所在农村行政区划。具体来说,填写户籍所在地时,以省、市、县、区为准,填写到具体街道、乡镇;填写农村行政区划时,以省、县、乡、村为准,填写到具体地名。一般而言,我们会在户口本上填写家庭住址。根据《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公民需要填写户籍所在地,而对于城市户口的居民,应该填写到所在城市的行政区划,即填写**省**市(县)**区;而对于农村户口的居民,则需要填写所在农村行政区划,即填写**省**县××××××××××。一般在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即**省**县(市)。农村户口如何填写?农村户口的填写通常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等信息。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在填写时有一些区别。对于非农户口,应当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住址等信息,与农村户口的填写内容相同。而对于农村户口,还需要填写家庭承包合同编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等信息。此外,如果已经在城市落户,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户口证明。在填写农村户口时,应当注意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以确保身份信息的准确性和享受相关权益的合法性。同时,相关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应当认真核对提供的信息,确保农村户口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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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桥坏了由谁来负责修呢?
    不同城市的道路和桥梁管理情况有所不同,通常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管理的。如果想了解某个特定道路或桥梁的产权情况,可以联系当地交通局或建设局,了解其管理情况。对于小县城来说,可以咨询当地交通局或建设局,了解其职责和管理情况。最好在申请相关经费时,咨询当地交通主管部门。这通常取决于该桥的产权。如果该桥是由村民集资修建,那么村委会将成为产权人。通常情况下,这种实例比较少,更多的市政设施是由政府管理的。你可以联系当地交通局或建设局,各个地方的行政部门名称和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道路和桥梁由市政局管理,而大城市里的市政局可能是交通局或交通委员会的下属二级局。对于小县城来说,市政局可能没有特定的名称,其职责可能会由交通局或建设局管理,或者由其他相关部门管理。因此,申请相关经费时,最好是咨询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农村桥坏了由谁负责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农村公路包括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对于农村公路的养护和维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负责。因此,如果农村桥坏了,应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维修。同时,该部门还需保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落实,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申请经费时,最好咨询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四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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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林法律规定: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关键要素
    本文介绍了林地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的原则及具体规定,其中包括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及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明确、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等规定。此外,还介绍了林权流转合同的内容及应包括的基本内容。林地的使用权转让应当遵循公开、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这有助于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同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具体规定如下:1.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权属应当明确,无争议;2.转让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3.转让期限应当在林地的剩余使用期限内。林权流转合同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1、流出方和流入方的名称或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和住址。2、流转双方法人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3、流转林权证编号,坐落位置、四至界限、面积、宗地地形图或示意图、林地类型、林种、主要树种等。4、除森林、林木外的其他附着物现状。5、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6、流转方式及用途。7、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8、合同期满后森林资源存量及其它附着物的处置。9、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和义务。10、违约责任。11、解决争议的方式。12、转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资源管理是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重要活动,旨在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系统的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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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论:关于禁止农民宅基地流转,这些观点值得一探究竟
    本文总结了《理解禁止强制流转农民宅基地》的内容,着重强调了禁止将宅基地强制流转,以保障农民的宅基地需求。同时,鼓励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一措施有助于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下是对《理解禁止强制流转农民宅基地》的改写:禁止将宅基地强制流转,违反村民意愿,禁止违法收回已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禁止将宅基地退出与村民进城落户挂钩,禁止强制农村村民搬迁退出宅基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民宅基地需求,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流转规定宅基地流转规定是指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逐渐受到关注。对于宅基地流转,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行家庭承包制。农村土地流转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遵循自愿、有偿、诚实、透明的原则。同时,《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也对宅基地流转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流转范围、程序、方式、监管等内容。规定指出,宅基地流转应当遵循农民的意愿,不得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另外,《关于规范农村
    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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