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对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继承人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则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
父母所生育的子女,无论是兄妹,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均等分配
均等分配是一种社会公正的原则,它要求在分配社会资源或机会时,所有人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均等分配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基础,也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法律上,均等分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在教育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和少年都应该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就是均等分配的体现。另外,在就业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均等分配的体现。
然而,在现实中,均等分配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例如,由于各种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群体之间存在差异,导致一些人无法获得均等的机会和待遇。此外,一些人也会利用均等分配的机会,追求自身利益,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平。
因此,为了实现真正的均等分配,需要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和监管,同时加强社会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公正、平等的价值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还需要建立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资源分配机制,加强社会监督,确保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原则包括: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均等分配是一种社会公正的原则,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现实中,均等分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监管,同时加强社会教育,引导人们树立公正、平等的价值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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