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岳嵬)餐馆未满18岁的女工小洁(化名)送餐时不幸被“订餐客”强奸,餐馆该不该对她负人身损害赔偿之责?小洁的父亲以她的名义将餐馆老板告上法庭后,一审法院认为此事系“工伤”驳回其起诉,二审法院则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重审后,日前判决餐馆向小洁赔偿1万多元。
送餐发生于晚上8点半,小洁一审起诉时称,去年8月2日晚8点半,一男性客人杨某打电话要求送餐,小洁所在的湖南人湘菜馆指派她前去送餐。当小洁到达海口市丘海大道的送餐地点时,却遭到对方的纠缠和强奸。此后,杨某被法院以其犯强奸罪而判刑。
小洁的代理人认为,小洁为餐馆打工,对餐馆的指派只能接受和服从,而且小洁是未成年人,餐馆在晚上8点多要求她送餐到远在丘海大道的异性住处,对其中存在的危险应当是明知的,但餐馆在指派小洁送餐时却没有采取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由此造成悲剧的发生。所以,餐馆对小洁的人身权利遭受严重侵害负有过错,应当承担自己的过错责任。因此,小洁诉请判令餐馆赔偿其医药费388元、误工费4200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一审裁定:应以“工伤”论处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餐馆老板黄某是经营湖南人湘菜馆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小洁作为其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给订餐客人送餐时被对方强奸,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认定为工伤,因此,小洁对自己遭受的人身损害,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不属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一审由此作出裁定,驳回小洁的起诉。
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小洁不服一审裁定提出上诉。她的代理人认为,小洁因遭强奸而受到了巨大的精神伤害,而一审却漠视这一损害,而简单的以“工伤”论处驳回起诉,对小洁是不公平的。而且,《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相关规定,依此条例进行赔偿,小洁在精神损害就得不到弥补。
餐馆老板黄某却认为,该餐馆不是侵权人,只是安全义务保障人,应当在侵权人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后再承担自己未尽的责任。但小洁没有要求侵害人杨某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而是要求该餐馆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后果,是没有理由的。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洁是在为餐馆外出给客人送餐时被客人强奸的,小洁以其因此而受到物质上、精神上的损害为由,请求餐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应认定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范围,原审法院应予受理。二审法院因此裁定:撤销此案的一审民事裁定,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重审判决:
餐馆赔偿后,可向强奸犯追偿
一审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此案重新审理。一审法院重审认为,小洁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可以请求强奸犯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餐馆老板承担赔偿责任,餐馆老板黄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强奸犯杨某追偿。
原审法院因此判决:餐馆向小洁赔偿医疗费3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小洁提出的误工费4200元,原审认为无证据证明,故未予支持。
-
女孩在餐厅遭熟人下药事件:很难被定为强奸未遂
310人看过
-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如何定性为强奸罪?
299人看过
-
未成年少女遭强奸,犯罪者被判刑
147人看过
-
单位聚餐意外病亡法院认定为工伤
179人看过
-
北京一黑车女司机遭强奸,2024刑法规定强奸判几年
299人看过
-
贵州21岁女子遭院长强奸后自杀,强奸罪如何认定
112人看过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
下班后为女友送餐途中被砸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新疆在线咨询 2025-01-08下班后回到单位给女友送餐时被砸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然而,由于下班后已经离开工作场所,因此不构成工伤。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
-
未成年少女强奸一审判什么刑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强奸未成年少女怎么判刑: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对于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
-
未成年强奸罪强奸行为未成年会怎么判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1、对未成年人的强奸案要有整体把握,即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量刑上,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
女子更遭丈夫强奸, 强奸罪如何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一、怎么样构成强奸罪,强奸罪如何认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行为。1、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与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未发病期间发生性行为,妇女本人同意的,不构成强奸罪。2、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应定强奸
-
未成年人遭遇强奸后的危害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81、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