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免责债务承担:指债务人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原债务人免除债务。
免责债务及其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1、原债务人免除债务,原债务人不对受让人履行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二是抗辩援助。债务受让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包括抗辩权和狭义抗辩)。
3、被承担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的意思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5、在保证期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什么是免责的债务承担
1、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第三人并未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
2、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特点是:
(1)债务的全部移转是新债务人对原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承担,新旧债务在内容上是完全相同的。
(2)在债务全部移转的情况下,原债务人已经脱离了原来的合同关系,新的债务人代替了其地位。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
3、免责的债务承担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两种方式。
4、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时,债务于债务承担合同成立时移转于该第三人。该第三人成为债务人,原债务人则脱离合同关系,不再向债权人承担债务。
5、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的债务承担合同,自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关于移转债务于第三人的合意时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
免责的债务承担为何会是效力待定
213人看过
-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214人看过
-
免除债务的效力具体怎样认定
351人看过
-
债务人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条件具体有哪些
366人看过
-
债务免除具有法律效力吗债务免除的效力如何呢
151人看过
-
请教保证债务承担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458人看过
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务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协议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债务转让中,债务转让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原合同中的债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而第... 更多>
-
2022年免责的债务承担有哪些效力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11、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之下,第三人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债务,并且要对债权人进行还款。 2、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债务已经转给了第三人,那么原来欠债的人所拥有的抗辩权也会随着债务的转移而转给第三人。 3、在实施免责的债务承担之后,第三人不仅仅要承担原来欠债人所欠下的主要的债务,和原来的主要的债务相关的其他的从债务也是要负责的。
-
免责承担的债务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17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免责债务承担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1]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
-
承担免责的债务包括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1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第三人并未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特点是: (1)债务的全部移转是新债务人对原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承担,新旧债务在内
-
债务承担的要件有哪些,债务承担的效力如何?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一、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二、债务承担的效力1.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免责的债务承担有效成立后,第三人取
-
债务承担具体是指那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3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义务。如果第三人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范围内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