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是否需要承担土地契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01:00:11 231 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合作建房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应当缴纳土地契税;而对于未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则无需缴纳土地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合作建房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应当缴纳土地契税;而对于未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则无需缴纳土地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

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土地契税?

土地契税是指在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土地的开发者或所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需要缴纳土地契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互换、赠与、抵押等行为,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2. 土地使用权抵押: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品,用于担保借款。

3. 土地使用权出资:股东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额投入公司,公司以此开展经营活动。

4. 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其中一方拥有土地使用权。

5. 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变更: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更,如土地转让、划拨、出资、抵押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契税的缴纳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缴纳。同时,土地契税的缴纳也可以通过土地登记机构进行缴纳,方便快捷。

根据相关法规,对于合作建房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应当缴纳土地契税;而对于未发生权属转移的情况,则无需缴纳土地契税。契税的征税对象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土地契税是指在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土地的开发者或所有者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需要缴纳土地契税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合作开发、土地使用权权属发生变更。土地契税的缴纳标准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缴纳。同时,土地契税的缴纳也可以通过土地登记机构进行缴纳,方便快捷。

《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7: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契税相关文章
  • 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的土地权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合并之后,该家国有公司原有的房屋和土地都要转入到百货公司的账面,那么,这种转移需不需要缴纳契税呢?事实上,为了支持公司改革的逐步深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公司改组改制过程中的契税减免政策,其中包括公司合并、分立过程中减免契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第三条的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因此,小陈所在公司的这种转移是免征契税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合并与公司分立,均只适用于新设公司、派生公司与被合并、分立公司投资主体完全相同的行为,如果是投资主体不同的合并与分立,
    2023-06-13
    424人看过
  • 土地契税是什么,土地契税税率是多少
    一、土地契税是什么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二、土地契税税率是多少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1)第一次购房契税减半征收标准:个人第一次购买普通住宅契
    2023-02-21
    397人看过
  • 银行承受抵债土地、房屋权属是否交契税
    问题:我是商业银行,现在承受一家破产的企业的土地和房屋,我是否要交纳契税?答:吉地税发[2006]133号文件规定:各商业银行承受的抵债土地、房屋征收契税问题,区分情况按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对商业银行承受依法实施关闭、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以及《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规定,免征契税。二是对商业银行承受非关闭、破产企业抵债土地、房屋需要缴纳契税的,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促进金融企业发展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18号)的规定,将税率由5%下调到3%执行。附:财税[2003]184号: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后,债权人(包括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以抵
    2023-06-07
    151人看过
  • 划拨土地办土地证需要交契税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以划拨方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契税,转让时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一、契税的主要分类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税定价方法,也各有差异。契税的计税依据,归结起来有4种: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
    2023-04-05
    186人看过
  • 法院判土地买卖合同解除契税谁来承担?
    一、法院判土地买卖合同解除契税谁来承担?契税可由有过错方承担。契税是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征:(1)征收契税的宗旨是为了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征税,契税征收机关便以政府名义发给契证,作为合法的产权凭证,政府即承担保证产权的责任。因此,契税又带有规费性质,这是契税不同于其他税收的主要特点。(2)纳税人是产权承受人。当发生房屋买卖、典当、赠与或交换行为时,按转移变动的价值,对产权承受人课征一次性契税。(3)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即在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依一定比例的税率课征。二、契税的征税对象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的土地、房屋权属。具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承受方交。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2023-06-01
    285人看过
  • 土地、房屋因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答:土地、房屋因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其成交价格(面积)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或安置面积标准)的部分,免征契税;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或安置面积标准)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财税[2005]45号)一、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一)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
    2023-06-20
    292人看过
  • 随合并前企业的土地、房屋是否征收契税
    问题:我想问一下,我企业和另外一个企业合并成立了一个新的企业,请问,对我合并后的企业随原企业的房产和土地是否征收契税?答:财税[2003]18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提示:2006年3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06]41号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在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财税[2003]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所以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您企业是属于上述情况,不征收契税。
    2023-06-07
    266人看过
  • 代位继承契税是否需要缴纳?
    一、代位继承契税是否需要缴纳?代位继承契税目前来说是需要缴纳的,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依此规定,在我国,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份额的法律制度。二、认定代位继承条件是什么?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的情况,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在遗赠中也发生代位受遗赠。2、代位继承是
    2024-02-03
    300人看过
  •  买卖房产需要支付的契税由谁承担?
    本文介绍了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需要缴纳1%的契税,而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则需要缴纳1.5%的契税。但只有当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能享受优惠。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如果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就需要缴纳3%的契税。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买方需要缴纳交易总额的1%的契税;如果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的普通住宅,则需要缴纳交易总额的1.5%的契税。但要注意,只有当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才能享受优惠,且契税的优惠是以个人计算的。如果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那就需要缴纳交易总额的3%。 契 税 优 惠 政 策 有 哪 些 ?契税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契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首套购房优惠: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纳税人,可以
    2023-09-03
    420人看过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交不交契税
    是否应纳契税,要根据继承人的身份来决定的。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一、经济适用房继承需要交什么费用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权公证费一般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凭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过户登记的费用:1、登记费:100元件;2、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05;3、权证印花税:5元本;4、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5、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6、房产继承中不存在遗产税。7、房产继承中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但继承后对外出售需要按照房价的1征收个税,但如果继承的房产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是可以免征个税的。8、如果继承人间对
    2023-03-25
    261人看过
  • 契税和个税是谁承担
    二手房交易税费到底由谁出,国家法律已有明文规定,买方承担契税,卖方承担营业税和个税。但通常卖家会将营业税转嫁到买主头上。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需要缴纳营业税的。一、父母健在房产怎样过户1、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只需要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如果房产未满五年,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个税,同时缴纳契税和产权转移登记费。2、以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办理赠与过户,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和公证费。出让、赠与这两种方式缴纳的费用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通过赠与的方式缴纳的费用要远高于通过出让的方式。二、房子过户税是怎么算的房子过户税的算法区分买方和卖方,具体如下:1、卖方:印花税为0.0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2年的普通住房需缴纳5.5%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减去转让住房
    2023-03-28
    407人看过
  • 房东是否需要承担房屋出租税?
    1、“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2、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3、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如湖北将其归并为“房屋租赁税”进行征收。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房屋出租税是谁交啊?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由出租人缴纳,印花税由书立合同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
    2023-07-02
    167人看过
  • 承担房屋契税的主体是谁
    一般是买受人承担房屋契税,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单位和个人应当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依照规定缴纳契税。承担房屋契税的主体是谁的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第九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2022-06-25
    398人看过
  • 继承房产的土地房屋房屋权属是否需要纳税
    是否应纳契税,要根据继承人的身份来决定的。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但是,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一、房产赠予父母过户手续费用房产赠与是将自己名下产权明晰的房产赠与他人,但是赠送的对象不同,所办理的流程和交纳的费用也不一样。赠与免税仅限于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其他人之间的赠与,税收额视同买卖。此外,国有土地房屋买卖可不经公证直接过户,赠与过户则必须经过公证程序,另外交纳公证费。父母子女间可以办理赠与,双方持身份证,房产证,直系亲属证明等资料到住房保障局办理过户手续,私房赠与契税标准是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
    2023-04-02
    10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契税
    词条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 更多>

    #契税
    相关咨询
    • 契税合作建房,所得税合作建房土地价值计算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30
      合作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土地价值需要缴纳契税,没有所有权转让的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的对象是所有权转让变更的房地产。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或者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性质证明的当天按照规定缴纳。
    • 自建房是否需要缴纳契税自建房是否有所得税自建房是否需要缴纳土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自建房与他人给建房一样开具施工企业工程预算书,这是法律规定,只有这样结转的固定资产才能准确,税务局也不能说有毛病,否则就不行了。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
    • 合作建房的土地契税是怎么计算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5
      1、关于合作建设土地价值的确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行《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信发〔1995〕156号)的规定,合作住宅是指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住宅。合伙建房的方式是纯粹的物易所,即双方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互换。具体的交换方式有两种:(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交换,双方取得部分房屋所有权。在这个合作过程中,甲以转让部分土地使
    • 合作建房的土地价值缴纳契税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5
      根据《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如果在合作建房中土地使用权属发生转移的就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契税,如果未发生权属转移,则不需要缴纳契税。契税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人缴纳。合作开发的房地产,合作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贵公司承受土地使用权,应按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
    • 学校承包土地是否征收契税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4
      用于教学的,是指教室(教学楼)以及其他直接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用于科研的,是指科学实验的场所以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的土地、房屋。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学校及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