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如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09:04:54 375 人看过

一、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如何规定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二、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办理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2份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份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份

4、原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1份

三、防城港演出经纪机构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不属于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4、当场决定受理

5、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问责任人提出审查意见(限4个工作日)

6、文化和旅游厅窗口首席代表审核、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

7、文化和旅游厅窗口制作决定文书,并通知申请人领取(限2个工作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1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防城港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如何规定
    一、防城港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第十九条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经考核合格的,可以担任公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员变更许可需符合条件: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
    2023-05-18
    249人看过
  • 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如何规定
    一、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如何规定1、《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三、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司法厅窗口
    2023-05-18
    323人看过
  • 博罗县演出经纪机构变更、注销办理需要什么程序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
    2023-05-28
    249人看过
  • 防城港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一、防城港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如何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二、防城港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办理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14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社会事务审批科54号窗口三、防城港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办理期限法定
    2023-05-18
    186人看过
  • 防城港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一、防城港律师执业机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律师执业登记表;蓝底2寸正装照片;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正、副本;律师执业档案、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原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同意转所的证明;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同意接收的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还需提交总所同意接收的证明);跨省、跨市转所需提交人事档案转入广西区内县以上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证明等;交还原所律师执业证;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档案、财务已结清的证明;原军队律师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及同意转所的证明;退伍转业证明二、防城港律师执业机构变更法律依据节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
    2023-05-18
    481人看过
  • 防城港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一、防城港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需要什么材料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半身彩色照片聘用合同二、防城港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的受理条件《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三、防城港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的受理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
    2023-05-18
    113人看过
  • 英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审批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
    2023-05-28
    101人看过
  • 防城港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收费吗
    一、防城港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防城港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受理条件《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1号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三、防城港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准法律依据《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公证机构变更负责人的,经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四、防城港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变更核
    2023-05-18
    284人看过
  • 防城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收费吗
    一、防城港市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收费吗无费用。二、防城港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办理材料1、职业诊断机构资格变更申请表1份2、上级主管部门的任职证明及单位法人证书1份3、《职业诊断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1份三、防城港职业病诊断机构变更审批审查方式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表)及其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准确性审核;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A4或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并按指模确认。(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
    2023-05-18
    167人看过
  • 防城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什么时间办
    一、防城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防城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受理条件1.《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第二十条:律师变更执业机构,应当向拟变更的执业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二)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四)申请人的执业经历证明材料。受理机关应当对变更申请及提交的材料出具审查意见,并连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对准予变更的,由审核机关为申请人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对不准予变更的,应当
    2023-05-19
    386人看过
  • 防城港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司法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防城港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的材料有什么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申请机构的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变更事项所依据的文件、证明材料三、防城港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的设定依据是什么《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
    2023-05-18
    310人看过
  • 防城港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防城港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投资不到位;(四)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五)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六)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七)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防城港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地
    2023-05-14
    286人看过
  • 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收费吗
    一、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收费吗不收费二、景德镇市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办理条件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三、景德镇演出经纪机构注销需要什么材料1.演出经纪机构申请登记表2.原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三、景德镇演出经纪机构注销办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
    2023-05-14
    118人看过
  • 来宾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
    一、来宾演出经纪机构注销条件是什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演出经纪机构设立的实施条件为: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2.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来宾演出经纪机构注销的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条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演员和器材设备,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来宾演出经纪机构注销的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
    2023-05-18
    161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演出经纪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对分支机构的设立有何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
    • 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三)演出经纪机构在港、澳的合法开业证明;(四)演出经纪机构章程、分支机构章程;(五)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书及身份证明;(六)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七)演出经纪机构的资金证明及向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数额及期限证明;(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交的文件。
    •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四条规定如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4
      保险经纪机构应当依照中国XX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报表、报告、文件和资料,并根据中国XX要求提交相关的电子文本。保险经纪机构报送的报表、报告和资料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经批准可以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依法从事营业性演出的居间、代理活动,但不得从事其他演出经营活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演出经纪机构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内地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
    • 认证机构变更后质量监督认定如何变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认证机构的资质审批及其从事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认证机构从事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