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山林土地可以从新分配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08:33:10 141 人看过

一、林政原则

1、坚持按政策办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县政府《县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要求。放活经营权,二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2、坚持尊重历史。维护“三定”时的林地权属不变,不得重新分配。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维护大局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改革中的各项措施及重大事项,须经本村(组)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成立村林改组织机构

1、镇驻村林改工作组

组长:略。

2、村林改工作委员会

主任略;成员略。

(1)山林纠纷调解组:组长:略;成员:略。

(2)外业山场勘界组: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3)经济理事会:主任:略;成员:略。

群力配合;实行挂点到组、片,工作组、委员会人员要统一思想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要做好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分项落实。

三、实施操作方法

综合村民代表、群众意见依照定府发[]号文件规定,针对本村山林类型和权属经营情况。材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按如下方法、原则进行操作。

㈠总的原则

1、维持林业“三定”时山林所有权不变。进一步明确山林位置、四至界址,落实经营主体,确权发证。

2、对目前属争议山林的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再落实经营主体,申报发证。

3、对由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以及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山林,要保持稳定,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但应依法办理手续,换发林权证。

4、对已规划确定为果园的要维持经营现状。不得擅自改变果园地用途。

㈡村组集体山林处置方法

1、对现在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经营权。所有收益归村委会,作公益事业及其它运转。对组现有集体经营的山林归组所有。龙头山归屋老场所有,收益发证。

2、对目前有争议的山林。

3、对已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流转的山林。

4、对已列入公益林、退耕还林项目的山林。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换发林权证。

维持原订协议不变。对已划为国有协议林的山林。

㈢自留山处置方法

1、林业“三定”时已划定为自留山的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换发新证。实行“生不补死不收”允许继承,也可依法转让,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自留山主所有。

2、对已转让、承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给他人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由双方协商解决,补签合同。

3、维持原流转、经营协议,对已被集体收回统一流转或统一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未签订协议的应予补签期满后山林归还自留山主所有。

4、对农户自留山今后自行流转的实行登记备案制。进行流转时。

5、对自留山主已死亡。由所在村、组集体收回统一处置;如已实施流转的维护原流转协议,流转收益归村、组集体。

㈣责任山处置方法;村没有责任山对责任山不作任何具体规定。

㈤种果山林处置方法

维持经营现状不变。已签订协议的维护原定协议,对已划定的果园、果林。不完善的需协商予以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休协商补签合同,属自留山、责任山的与自留山主、责任山主补签合同,明确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

根据经营者的要求,经营期满后。允许继续承包;不续包的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

㈥其它山林处置方法

维持经营现状,对越界造林、占用他人林地造林的山林。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处理。已签订协议的维持原协议,不完善的应协商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体或自留山、责任山主协商,补签合同,

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经营期满后。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或由双方协商以合同约定允许继续流转经营。

㈦其它问题处置方法

1、经核实权属无争议且一直在经营的可按现经营的山场予以确权。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适共有”政策处理。林业“三定”时未发证的集休和农户、自留山的山林。

2、山林权证四至与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界址不清的应协商解决;四至界址需由权属相邻双方共同签字确定。

3、对集体山林。自留山、责任山。按所剩有实际山林确权发证。

4、对改革中所发生的山林权属、利益分配等未作明确规定的问题。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执行

由村组集体提议,以后集体山林的流转。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流转形式、期限、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等,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报县林业部门批准后流转。

四、集体山林收益分配办法及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㈠收益范围

集体山林的转让、租赁、承包等流转收入包括已流转山林的结余收入

1、果业山的租金

2、集体收回自留山和责任山统一组织造林的收入

3、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收入

4、国有协议林的林价收入

5、征占用林地的收入

㈡收益分配

龙头山归老屋场人员所有。对集休山林收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属村集体的其收入归村委会所有;组集体所有收益归村组所有农户。

㈢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1、根据上级勾图面积。每户收起林权工本费每证元。

2、在村完成林改工作发证时。不予发放林权证,该户山林权为缺权处理。

3、林改工作人员务工补助每人每天元。不出勤不予补助,伙食费每人每餐元计算,由理事会列支,不纳入村委会经费列支。

4、林改经济理事会收费开支由理事会监督审核报帐。

5、林改结束后。经费有余作公益事业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五、林改实施步骤

㈠宣传准备 日至月日

1、月日至月日。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所存在问题,对山林权属情况进行初步摸底。

2、月日制定实施方案。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制定林改实施方案,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㈡组织实施 日至 日

1、月日至月日摸清“三定”时山林权属基本情况。汇总造册,进行第一次公榜,公示时间为天。

2、月日至月日对公示时群众所反映的问题。

对已流转山林、责任山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未签订进行补签。

进行登记、审核。收集“三定”时山林权属证明材料及各类流转合同由集体、农户提出申请。

3、月日至月日进行实地勘查确定四至界址逐宗勾绘上图万地形图然后登记追册。

公示时间为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重新调查。将实地勘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榜。

4、 日至 日。报乡镇政府、县林改办审核,经确认无争议、事实相符的由县政府确权发证。

5、 日至 日完成林改各项工作任务。

六、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纠纷调解相关文章
  • 村委会从新分配土地流程是什么
    1、若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则村集体有权利重新进行发包。在此情况下,承包人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与所在村庄的村委会磋商,商量如何重新签署承包协议。在达成共识之后,村集体将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并提交给全体村民进行讨论批准,而这一步骤是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即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正式身份的人员作为唯一适格人群进行平均分配。2、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均拥有合法承包由该组织所发包的农村土地的权利。对于任何试图剥夺或非法限制该群体成员享有承包土地权利的行为,都属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
    2024-05-05
    4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多少年重新分配一次
    一、农村土地多少年重新分配一次农村土地30年重新分配一次。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其是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是指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多少钱一亩1、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
    2024-01-26
    21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到期后是否重新分配
    农村土地30年重新分配一次。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其是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是指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5-07
    122人看过
  • 农村拆迁土地重新分配是如何分法
    一、农村拆迁土地重新分配是如何分法农村土地重新分配政策具体如下:1、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由村集体重新发包,承包人可以与村委协商重新签订承包协议。重新发包时由村集体确定分配方案提交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以发包时具有本集体成员资格的人员为限平均分配;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
    2024-01-23
    168人看过
  • 农村山林征用土地多少钱一亩
    1、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分别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的安置补助费以及一定的青苗补偿费。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3、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2024-05-06
    164人看过
  • 土地.山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一、土地山林宅基地可以继承吗宅基地继承,实际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内容,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比如农作物可以继承,但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我国农村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部分家庭成员去世的,不影响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户内全部成员去世的,应当由集体收回土地重新分配给其他户。二、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可以继承吗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承权。2、被继承人为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3、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如果继承人不属于农民户口的,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4、村委会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收回,被继承人可以将宅基地上的附着物拆除清理,或者按规定将该处住宅卖给本村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
    2023-05-06
    211人看过
  • 山林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有法律依据吗
    山林土地征地补偿分配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上的山林属于地上附着物,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征收土地工程价格的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标准是: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3.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二、正常路增加一亩地如何补偿?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2、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2023-03-02
    231人看过
  • 农村新生儿给分土地吗
    农村土地最开始大多数是以家庭承包的,所以只要这个家庭里面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远还都是他家的。不论你人口增加或减少,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减少而收回你家原本拥有的土地,这也就是最开始的方式。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下列土地应当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因此,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情况下,才可获得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3-04-07
    126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分配是按照户口来分的吗
    农村分田是按户口,农民必须要拥有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才能够获得土地承包权,而农村户口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则是作为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依据。一、本地农村户口和农业户口区别居民户口现在仅仅是从名称上去掉了区别,但是实际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上还是有区别的,从你们的户口本上就能知道是否是农村的户口还是城镇的户口,如果你已经是城镇户口了,肯定不能执行农业户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农业户口和农村户口这个区别,只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这两种。另外,户口全部迁到城里后,按照土地承包法律规定,要收回你的土地承包权,农业税已经取消了,没啥意义了。土地的前提是你是农村集体成员,否则是不能有土地承权的。这个30年不变不是说你获得土地承包权后,要持续30年的时间,而是说30年内土地承包都会执行,不会变动这个政策。二、户口迁出农村还能拥有土地继承权吗户口迁出农村不能拥有土地继承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任何组织或个
    2023-02-19
    129人看过
  • 离婚可以分农村的宅基地和土地吗?
    在农村离婚时土地是可以分的。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在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在离婚进行分割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首先,如果婚后一方的户口迁入新居住地,其在原居住地已经承包而新居住地没有分配其承包土地,原承保的土地不会收回,同时也不享有另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如果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对居住地承包的土地共同经营、管理,所获得收益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其他收益,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次,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村集体作为发包方,家庭作为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当根据土地承包的情况,予以分割。以其他方式取得土地承包权的,在离婚时,应按照以下方式分割: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
    2023-03-13
    395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到2027怎么分配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24-05-07
    260人看过
  • 城镇户口继承农村山林可以吗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该项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法定继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
    2023-02-07
    220人看过
  • 农村土地分配是哪一年
    法律综合知识
    农村土地30年重新分配一次。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0年不变,其是国家为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而确定的法律政策,30年不变是指耕地承包关系30年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期限即为30年,到期重新发包,自2003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2024-05-05
    120人看过
  • 农村征地补偿谁可以分配
    一、农村征地补偿谁可以分配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用地者在征地中,因其征地致使他人可预得收入的减少,从而造成权益损失,理应对该全部可预得收入予以补偿,此补偿性质同于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原理。该处的他人指该被征用土地的承包经营者,包括已转包经营者。村民的该项所得,是其财产损失的金钱补偿,故地
    2023-06-08
    31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纠纷的方式如下:1、调解纠纷前,应当充分了解纠纷产生的缘由,以及纠纷的争议焦点;2、调解纠纷应当做好居中第三方的责任,不能偏袒其中的任何一方,应当做到客观公正;3、调解纠纷要能够提出解决纠纷的方案,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接受;4、调解纠纷,... 更多>

    #纠纷调解
    相关咨询
    • 农村集体山林是国有土地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没有土地的人可以分配还林款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2
      退耕还林合同中粮食、资金补助的给付方式为: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耕土地第一年,该年度补助粮食可分两次兑付,每次兑付的数量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从退耕还林第二年起,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的退耕还林户一次兑付该年度补助粮食和生活补助费。
    • 农村土地证可以吗...农村土地证可以贷款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我国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法不能抵押,且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抵押。根据我国担保法,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用来做为抵押。
    • 土地承包后可以重新分配土地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3
      国家推出土地确权,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农村对土地的稳定承包关系。确权之后,土地就有了“产权证”,上边会明确的标注承包农民的名字,承包范围,期限等等。 就目前来说,《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规定本轮土地承包期满之后,自动延续。所以土地承包后可以重新分配土地吗,可以理解为本轮确权完成的土地,农民种个十几年是没多大问题的。甚至是长久不变。
    • 农村分的土地,父亲是户主,儿女可以自由分配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5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