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1:12:59 107 人看过

如果需要做医疗事故鉴定,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通常需要走以下流程:申请或者委托--受理--初次鉴定--补充鉴定--出具鉴定。这个是一般的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一、鉴定注意事项有什么

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

医疗纠纷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判定是不是医疗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组织认定。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要到相关医院复印有关材料。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及复制病历等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的过程应当有患者在场。

2、申请鉴定可三选一,单方申请医学会不理

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共有三种途径,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任选其中的一种。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委托。

换句话说,通常情况下,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都会先找医院,由双方进行协商,在协商的过程中若达成一致协议,则双方可以共同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单方投诉到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不接受患者或者医院单方面的申请);另外,当事人还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受理后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3、首次鉴定不满意可申请再次鉴定

如果首次鉴定是由医院所在辖区的各区县医学会来组织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将由市一级的医学会来组织进行。如果首次鉴定就是由市级医学会组织进行的,那么申请再次鉴定则由上一级医学会组织进行。

二、去哪做医疗事故鉴定,一般应该怎么做

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

三、医疗事故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医疗事故根据以下方式解决最有效:

1、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

2、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 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9、按照相关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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