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索抚养费获支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7:25:49 397 人看过

一名小女孩因父母离异,经法院判决给母亲抚养。几年后母亲病故,其父亲不见踪影,外公便自愿挑起抚养的担子。5年后,女孩的父亲张某要将女儿领走,做外公的马某不肯,女孩父亲便诉至南汇法院。日前,法院判决监护权归父亲所有,但需支付马某5年的抚养费3万元。

小女孩张丽的母亲是1998年4月生病去世的。此后张丽一直由外公马某自愿抚养。直至去年5月,张丽的父亲张某要将女儿领回。马某想不通,女孩的母亲去世后,张某一直未露面,更谈不上给抚养费,是他这个外公5年里尽了监护和抚养责任,张某有什么权利把张丽领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具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既不能被非法剥夺监护权利,又不能无正当理由放弃履行监护职责。因此,张某有权要回女儿由自己抚养。并且,马某在外孙女母亲去世,而生父不抚养她的情况下,自愿抚养外孙女张丽并支付费用,这3万元费用理应由张某承担。

案例点评

马某与张某翁婿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属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本案中,马某自愿抚养外孙女,既无法定的义务,又未受其监护人张某的委托,只因血缘亲属之情,只是为了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并为此支付了3万元的费用。该行为符合无因管理的条件,无因管理之债应当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0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费相关文章
  • 儿子非亲生起诉前妻索要抚养费获支持
    储某某在婚姻期间隐瞒事实,使魏某对非亲生儿子付出真情,且经济上支出较多,魏某索要抚养费获法院支持。近日,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魏某诉被告储某某一般人格权、抚养费纠纷案,判决被告储某某赔偿原告魏某抚养小孩期间的生活费76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原、被告双方于2003年相识,2004年12月登记结婚。被告2005年9月生育一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均对家庭履行义务,但也经常因家庭锁事进行争吵。2008年9月原告怀疑婚生子是否与自己有血缘关系,即委托了北京华大方瑞司法物证鉴定中心进行DNA亲子鉴定。该中心提供鉴定报告检验结论为:根据DNA遗传标记分型结果,不支持魏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2008年10月14日原告魏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与被告储某某离婚。在诉讼期间,原告魏某再次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要求对自己与孩子之间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检验。该中心提供
    2023-06-11
    263人看过
  • 离家八年索孩子抚养权未获支持
    原告罗某和被告宋某于1995年7月经人介绍相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同居生活,后生育了一女二子,长女现已成年,二子尚未成年。同居后,两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吵闹,罗某于2006年1月外出至今,8年未归,子女皆由被告宋某一人在家抚养。现在罗某回到家中,要求至少要抚养一个孩子,与宋某发生争吵,遂诉至法院。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约被告到庭调解,调解中,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互不相让,原告坚持要求至少抚养一个孩子。而被告则说,原告在孩子仅仅几岁的时候就将孩子扔在家中不管,已经失去了一个做母亲的资格,多年未照料,也无法照顾好孩子,坚决不让原告抚养孩子,双方僵持不下。因这是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按照法律规定,未成年子女已满10周岁,父母双方对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并且了解到原告罗某现生活在新疆,子女生活习惯、上学问题值得考虑,如果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其健康成长,双方的矛盾可能会进一步
    2023-06-08
    70人看过
  • 父以失业为由请求抚养费减半未获支持
    给了4个月抚养费,爸爸王先生就想减少一半,为此他将前妻张女士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对王先生要求降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王先生与张女士原是夫妻,因感情不合,双方于2007年9月协议离婚,并约定:双方所生儿子随张女士共同生活,王先生每月支付儿子生活费800元至学业结束时止,儿子15周岁前的教育费和医疗费由张女士承担,之后按正式发票由双方各承担50%至儿子学业结束时止。之后的几个月,王先生按照约定每月支付了儿子的生活费。可到了2008年1月,张女士没有收到儿子的生活费,却收到了法院的开庭传票。原来,王先生认为自己于去年12月失业在家,根本无力支付儿子的生活费,而张女士有工作,且收入稳定,故王先生便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改变原离婚协议的约定,每月仅支付儿子抚养费400元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经法院调查,2007年6月张先生就职于某人力资源公司,至当年12月与该公司解
    2023-06-11
    207人看过
  • 岳父岳母养外孙女婿判出抚养费
    岳父母替女婿抚养儿子,而女婿未付儿子抚养费。近日,南汇区法院对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女婿董先生应给付岳父母垫付外孙的抚育费1.67万元。经审理查明,被告董先生于1995年与原告夫妇的女儿金女士登记结婚,并于次年11月生育一子。2004年1月,金女士不幸因病去世。事后,10岁的外孙一直随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并由外公外婆抚育至今。因董先生未对儿子尽好抚养义务,现岳父母将董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育费。在法庭审理中,原告夫妇诉称,自女儿去世后,外孙一直由他们抚养至今,被告董先生除付过2500元外未尽过抚育责任。董先生则未应诉答辩,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未成年子女应承担抚养责任。对他人垫付的子女抚养费,父母应当承担给付责任。现孩子的母亲已亡故,其父董先生应独自抚养孩子。现该孩子实际随外祖父母生活,故董先生理应向岳父母支付垫
    2023-04-22
    297人看过
  • 年满十八周岁索要抚养费能否获得支持2024
    一、年满十八周岁索要抚养费能否获得支持?年满十八周岁索要抚养费一般不能获得支持。但是如果子年满十八周岁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索要抚养费诉讼是否需要请律师?是否需要请律师,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自己决定。一般情况下建议先找律师咨询,明确法律上的风险点,避免在前期谈判给自己挖坑。需要根据以下情况看是否需要请律师:1、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情况,是很清楚还是不太熟悉或根本一点儿都不了解法律;2、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的应变能力如何,一旦涉及到谈判双方可能会剑拔弩张不留情面;3、是否有足够的时间
    2023-11-30
    85人看过
  • 父亲离婚后经济好转;儿告父增加抚养费获支持
    父母离婚后儿子随母亲生活,因父亲做生意收入改变,儿子要父亲增加抚养费遭拒绝。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父亲自2008年6月起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今年11岁的天天(化名)与章先生是父子关系。4年前,母亲与父亲离婚后,天天随母亲陈女士共同生活,当时双方都在一家小企业打工,收入不多,因此经协议的抚养费章先生每月支付500元。今年初,天天的母亲陈女士得知原丈夫章先生这几年生意做得不错,年收入十万多,而且又与一女子结婚,经济条件变得很好。而共同生育的儿子天天现在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均已超过了原协议的开支所需,原丈夫章先生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补贴儿子生活。故儿子为原告、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向法院起诉,要求章先生增加400元,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900元。章先生认为,自己确实赚了点钱,但生意是不稳定的,而且前不久购买了一套房屋以及现任妻子将生育,因此不同意增加40
    2023-06-11
    350人看过
  • 非婚生子起诉抚养费获支持
    恋爱同居期间生下孩子,生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生母无奈以幼儿名义将其生父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近日,安源区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抚养费纠纷案件,非婚生子起诉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获支持,法院判处生父吴某支付自孩子出生起至2015年5月的抚养费6000元;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自2015年6月起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文中人物均系化名)2013年9月吴某与小红在萍乡市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并同居。小红怀孕后告知吴某,吴某在小红怀孕六个月时曾提出打掉小孩,小红未同意。2014年11月,小红生下孩子并抚养。吴某未履行抚养义务,也未支付抚养费用。吴某一直在外地打工,无固定收入。小红多次与吴某协商抚养费未果,遂诉至法院。
    2023-06-11
    122人看过
  • 父亲拒不增加抚养费;女儿告状获法院支持
    中国法院网讯父母离异16岁女儿生活困难,要求父亲增加抚养费遭拒绝。1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父亲从2008年1月起,每月支付女儿抚育费450元。11年前,王女士与陆先生离婚后女儿随母亲共同生活,陆先生每月给付女儿抚育费200元。1998年陆先生先每月给付抚育费250元,2001年每月给付抚育费300元。2006年6月,王女士因病无法工作,经鉴定,王女士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经济上依靠政府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家庭生活。2007年9月起,已满16岁的女儿开始就读高中,教育及生活费用大大增加,王女士已无力负担女儿抚育费。故女儿起诉至法院,要求父亲陆先生增加生活和教育费。但陆先生以自己无固定工作和经济收入为由拒绝支付,因此女儿把父亲告上法庭。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义务。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过承担必要的抚育费来
    2023-06-11
    344人看过
  • 养父告养女解除收养获支持
    年逾八旬的刘大爷将自己的养女刘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刘某的收养关系,并要求刘某补偿其在收养期间花费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共计二十余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市一中院受理了此案。刘大爷称,其与爱人于1969年在北京一家医院收养了刘某,当时刘某出生仅仅7天,夫妇二人将刘某养大成人。刘大爷的爱人于2009年因病去世,而在2010年年初,刘某不顾刘大爷尚处于失去老伴的悲痛之中,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份额。其后,刘大爷想把自己的财产捐给红十字会,双方发生争执。刘大爷年迈体弱,做过三次心脏搭桥手术,但刘某竟然对其进行殴打。刘大爷认为刘某无视养育之恩,双方之间的养父女关系已荡然无存,故而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刘某则表示,其从未殴打过刘大爷,反而是为了照顾刘大爷,其从美国搬回到北京居住。双方之间的矛盾主要在于刘大爷不当交友,而且为了交友轻易许人钱财。刘大爷现在已经年老体衰,需要有人照顾,因此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经一审
    2023-06-08
    337人看过
  • 生父不尽抚养义务女儿状告获支持
    本是亲生父亲,却不履行抚养女儿的义务。12月15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原告刘小某起诉生父刘某抚养费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刘某从2010年11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刘小某生活费200元,并承担刘小某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半,直至其满18周岁时止。刘小某系被告刘某和龚某女儿,1996年10月11日出生。刘某和龚某2005年离婚,按照约定原告刘小某由龚某抚养至18周岁,刘某不支付任何费用。但原告读高中后,开支较大,原告为了缓解其母亲的压力,曾多次要求被告给付一定生活费,被告以无钱为由拒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刘小某作为未成年的在校学生要求父亲刘某给付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被告刘某提出离婚时已约定自己不承担抚养费为由拒绝给付,其辩称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2023-06-11
    430人看过
  • 前妻提前讨抚养费获法院支持
    杨其雄和袁莎未婚同居,生下儿子后两人分手,本来协商好袁莎带儿子,杨其雄每月支付抚养费,但是杨其雄突然患病,袁莎担忧今后儿子的抚养费用恐难到位,于是要求杨其雄提前一次性将抚养费付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父亲患病母亲担心抚养费难讨现年56岁的杨其雄和43岁的袁莎相识于2004年,很快就在外租房同居过上夫妻般的生活。2009年,他们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生下儿子小风。可惜好景不长,杨其雄和袁莎因矛盾分手,2012年,两人为了小风的抚养问题闹上法院。袁莎向法院诉请,小风归自己抚养,杨其雄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共计360000元。2012年8月,经法院调解,小风归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风满18岁,杨其雄预先给付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两年的抚养费。2013年5月,袁莎又找上杨其雄,要求杨其雄再提前预付2014年9月至12月4个月的抚养费。两人再次签下协议书,杨其雄同意
    2023-06-08
    50人看过
  • 8岁儿状告生父讨要抚育费获支持
    6月13日,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抚育费纠纷案,原告余某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审理查明,5年前,原告父母离婚时双方协商:3岁的原告跟着母亲阳某生活,父亲余某某每月支付100元抚育费直至成年。随着原告年龄的增长,各项开支也随之增加,父亲每月支付的100元抚育费已远远不能满足他的正常生活需要,在要求父亲增加抚育费无果的情况下,今年3月,儿子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每月支付300元抚育费直至18周岁止。又查明,余某现读三年级,每年各项开支约需4000多元;阳某系下岗职工,月收入约为800元,因身体原因,每年至少花费医药费1500元(不含报销);余某某在一单位上班,每月固定收入近1800元,现已另行组合家庭,生育一女。法院审理认为,余某某与阳某离婚后,其子由阳某抚养,作为父亲,余某某应负担余某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一部分。而父母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
    2023-06-07
    130人看过
  • 不抚养智残儿父继承儿遗产未获支持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父亲起诉要求继承儿子遗产的纠纷案,原告钟某因有能力抚养出生就智力残疾的儿子,却没有尽到抚养小孩的义务,结果法院一审对其诉请不予支持,依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承担400元的诉讼费用。庭审查实,原告钟某与被告杨某在2000年4月结婚,次年1月生育一子为先天智力二级残疾,2003年双方协议离婚,小孩随母亲杨某生活并由其抚养,钟某未承担小孩的抚养、教育等费用。钟某诉称,其小孩在2007年因病去世,但在其小孩去世前,因成都高新区拆迁,小孩和杨某分得一套70余平方米的安置房,另外小孩还分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费4.5万元。钟某请求法院判决杨某给付儿子遗留的房屋,以财产折价补偿的方式给付4万元。杨某则认为,原告一直嫌弃小孩是残疾人,离婚时更是没有给小孩任何东西,且从来没有看过小孩,也没有给过小孩生活费,钟某在小孩身上从来没有付出过。小孩从小就是脑瘫,一直是由其照顾,
    2023-08-11
    497人看过
  • 法官耐心调解增加抚养费获支持
    随着经济发展,物价也不断上涨。儿子入学后开支也在增大,原告李某感觉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于是要求前夫张某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原告李某以儿子的名义,将被告张某告上法庭。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增加抚养费的纠纷案件。李某和张某离婚后,随着物价飞速上涨,儿子教育、生活费用支出不断增加,原告李某感觉无法负担生活学习开销,于是和被告张某商量多给些抚养费,但都遭到被告的拒绝。无奈之下,原告李某便将被告张某诉至法院。以被告张某原来每年支付1200元抚养费明显偏低为由,要求被告增加抚养费。被告认为法院已有判决,不同意增加抚养费,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直接判决可能社会效果不佳,法官便主动调解,释法明理,给被告做思想转变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每年增加1200元抚养费的调解协议。
    2023-06-08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费
    词条

    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 更多>

    #抚养费
    相关咨询
    • 年满十八周岁索要抚养能获得支持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30
      1、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父母不需要再抚养子女,子女也无权在年满十八周岁之后,要求父母尽抚养义务,讨要抚养费。 2、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岳父母怎样索要赡养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30
      1、子女不给赡养费可以和孩子协商支持,也可以通过居委会、村委会组织协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生活、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儿子和女儿有义务赡养父母。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3、可以先和孩子协商赡养问题,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和村委会组织协商
    • 对追索抚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获得法律支持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主体多无生活来源,先给付其一定费用,可以使他们生活有保障,从而有益于社会秩序的稳定。追索抚恤金案件,是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等因公牺牲或者伤残,应由民政部门依法对死者家属或者伤残者发放抚恤金而没有发给所产生的案件。对这类案件先予执行,既有利于鼓励军人及广大公民为国家献身的精神,也有利于法律赋予公民的获得物质帮助权得以实现。追索医疗费用案件,实践中
    • 后单亲妈妈索要费获支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8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办案法官成功促成双方和解。A和李某于2013年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结婚,2014年5月两人育有一女B。2015年1月因双方性格不合二人协议解除了婚姻关系,并根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时至2015年6月,被告李某从未给付过婚生女B扶养费,后经A多次催要未果,值得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李某支付孩子的扶养费。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了
    • 妻子因病向丈夫索要费获支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法定的,具有法律强制性,它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的责任而产生的法律行为,这种扶养关系,是保持婚姻家庭的和睦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增进夫妻间的情感,有利于夫妻间的正常生活,有助于加强夫妻间在物质上的帮助和精神上的慰籍,促进社会的稳定。审理扶养费纠纷的重点在于审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