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给员工提供社保的补偿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13:30:15
183 人看过
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者双倍工资赔偿。公司没有给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赔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社会组织提供的补贴措施
340人看过
-
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应采取何种措施?
348人看过
-
未按时缴纳社保的补偿措施
341人看过
-
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需了解的处罚措施
399人看过
-
公司未购买社保,是否需要提供补偿标准。
106人看过
-
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处罚措施
260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保
词条
#社保
最新文章
#社保
相关咨询
-
在公司培训期间,如未提供社保服务,员工可采取哪些措施?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1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您可以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如果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您可以提供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牌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明确,人力资源社会
-
公司是否提供补偿给被劝退的员工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18在劳动关系中,如果用人单位劝退雇员,通常表明双方已经达成了基于共同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这种情况下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雇员因严重过失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采取强制性手段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被称为“劝退”,但实际上却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额的确定,计算方式主要依据于劳动者在该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劳动者就可以领取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
雇主未提供社会保险福利的救济措施广西在线咨询 2024-12-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面临罚款和其他处罚措施。 对于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则会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
公司未向员工提供社保服务是否违法?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13若雇主没有为其雇员购买法定社会保险,这将被视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雇员可以采取以下两种途径来妥善处理:首先,雇员可以与雇主进行积极的协商,达成共识后,由用人单位补缴法定的社会保险费用;若经过双方深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员工还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旨在为丧失劳动能力者、短期内无法继续工作的员工或因健康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收入来源或经济补偿
-
公司裁员未给予补偿金,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14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将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高不能超过12个月。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