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清偿货款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最后清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清偿货款属于第几偿还顺序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七条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n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下列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n(一)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所列债权就该特定财产将获得全额清偿,其因延期清偿所受的损失将得到公平补偿,并且其担保权未受到实质性损害,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二)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本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债权将获得全额清偿,或者相应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三)按照重整计划草案,普通债权所获得的清偿比例,不低于其在重整计划草案被提请批准时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所能获得的清偿比例,或者该表决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四)重整计划草案对出资人权益的调整公平、公正,或者出资人组已经通过重整计划草案;\n(五)重整计划草案公平对待同一表决组的成员,并且所规定的债权清偿顺序不违反本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n(六)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具有可行性。\n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银行贷款属于第几
206人看过
-
公司注销货款如何清算,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
36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欠款优先清偿还是先破产?
157人看过
-
破产清算影响抵押贷款清偿顺序吗
282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税务滞纳金清偿顺序
207人看过
-
非破产清算清偿债务有无顺序?
12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偿还顺序,企业破产清算如何清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6企业破产应当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
-
企业破产的清算顺序货款具体是第几顺序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04货款属于一般债权,按照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最终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
-
公司欠款清算顺序,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5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如果支付完破产费用后,公司已无力再支付以下费用,则你们确实是无法拿到任何补偿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
-
破产清算货款是不是倒计入清算顺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1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中货款排在最后。货款是属于普遍债权,按照破产清算清偿顺序的规定,最后才清偿。若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债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优先受偿。
-
破产清算如何制定清偿顺序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9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 1.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在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最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清偿法律的规定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