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一块土地上不可以有两种性质的房屋是哪规定的
不可以的。
在用地规划不变的前提下,不可能在同一块土地上建造不同用途的建筑,无法通过建设验收手续。除非是配套的建筑,例如建住宅可以再建幼儿园,还有变配电室等等。举个别的例子,将加油站与学校建在同一块显然就不可能了。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70年),商用建筑用地(4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50年)一栋大楼两种产权的属于“混合产权”民用住宅70年产权:一般民用住宅土地上的公共事业收费(水电煤气)也是最低的,贷款最低23成首付。工业用地50年产权:虽然原来地块是工业项目,但是随着城市发展战略,市区内工业逐渐退出主城区,但是地块依然是50年产权,这就是大连开发区商品房常见50年产权的原因。商业土地40年产权:和70年产权的差别在于,40年产权的房子通常是2通(即通水、通电、不通气),而且一般也会按照商业用水用电进行收费。因此这样的房子,基本适用于投资,贷款最低5成首付。综合用地混合产权:综合用地应当是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综合用地可以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另一种是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例如底下两层为商业、上面为居民住宅楼等。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面积比例。所以同一栋楼产权不一样是有可能的。
没有教育用地的分类,都归在综合用地一类。
土地证可以统一为综合用地,不能在同一宗土地上分商业用地和综合用地。
房屋土地性质:按所有权性质,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通常是讲城市或城镇上的土地)和集体土地(农村的住房肯定是集体土地使用权)。按获得途径,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是未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其流通一般需审批并补交出让金)和划拨土地(国有出让土地转让缴纳规定税费即可,可正常流通)。按利用现状三大类分类,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利用现状八大类分类,有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城市规划用途分类,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交通用地、水利用地、绿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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