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涉嫌挪用公款: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一、挪用公款罪可以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罪是可以判缓刑的,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挪用50万属于数额巨大,如无其他从轻情节,难以在3年以下判刑,适用缓刑难度较大。
二、哪些人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这是一个存有认识分歧的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仅限于挪用人和使用人,使用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构成该罪的共犯。其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4月6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另一种观点认为,挪用公款罪的共犯不限于挪用人和使用人,非使用人亦可构成该罪的共犯。其理由是:刑法总则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应适用于刑法分则中所有共同故意犯罪,不仅使用人,而且与挪用人共谋,参与策划并积极帮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非使用人,亦应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在上述两种观点中,我们认为,第二种观点是正确的。
首先,《解释》第八条是对挪用公款罪中使用人构成共犯的限制性规定,这一规定只适用于挪用公款罪中的使用人,即使用人在何种情形下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而不适用于使用人以外的其他行为人。换而言之,该《解释》系对特定主体,使用人特定条件的限制,没有排他的含义。
一般而言,在挪用公款案件中,使用人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自己使用的款项性质根本不知;二是使用前即明知是公款,但未参与共谋、指使和策划;三是使用前不知道是公款,使用开始时或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是公款;四是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根据《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在上述四种情形中,只有第四种情形下的使用人才能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论处,其他三种情形下的使用人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可见,该《解释》第八条是对使用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的限制,不涉及使用人以外的其他行为人。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主体是公司还是个人呢?
61人看过
-
村委会主任是否属挪用资金罪的主体
330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否有特殊身份要求
54人看过
-
村干部能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吗
288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中哪些人是犯罪主体
89人看过
-
村书记挪用资金罪
490人看过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怎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10-26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具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什么,使用人(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他人使用,使用人(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挪用人(国家工作人
-
村书记贪污挪用公款罪挪用二十万公款坐多少年?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0村支书贪污、挪用公款20万元,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般来说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下。如果积极退赃,认真态度好可以判缓刑。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
挪用公款罪的危害主体是哪些,挪用公款罪判刑标准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0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和外延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基本相同。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法从事公务的其他人员。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挪用人与使用人分离的情况下,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成为挪用公
-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主体的区别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主体的区别: 1、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2、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