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不同意是否还能收养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二、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是:
1、须当事人同意。就收养方而言,须得养父母同意,就被收养方而言,养子女已成年时,经养子女同意即可;养子女尚未成年时,须得养子女的生父母或原送养的人同意,养子女已有识别能力的,还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当事人须对财产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别无争议。协议解除收养可按公证或登记程序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解除收养的程序,亦可以分为申请、审查、办证三个环节。当事人达成解除收养的决议后,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解除收养的申请,并说明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公证人员应对当事人要解除收养的原因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以便查明解除收养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要求解除收养的理由是否正当合理,有无其他意图;双方对财产和生活问题的处理是否合法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解除的,就为其办理公证,准予解除。当事人自接到公证书之日起,收养关系即告终止。
如果不符合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不予办证,对有关纠纷,可建议当事人依诉讼程序提出请求。基层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解除收养的登记,也要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按照协议解除收养的条件,决定是否准予登记。依当事人一方的要求而解除的条件是:一方要求解除收养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解除收养,但在财产和生活困难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经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审理收养案件,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调解无效时,依法判决。
1、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
2、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
3、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的行为;据此,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与收养人协议不成时,可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请求。
4、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
5、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
6、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
7、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
8、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并已独立生活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恢复,则须以书面方式取得双方一致同意。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要是以夫妻名义收养孩子的,则此时要求必须共同收养。也就是说,如果配偶不同意收养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符合收养的条件,当然也就无法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了。
-
收养是否受到配偶意见的制约?
393人看过
-
收养子女需要配偶同意吗
112人看过
-
未经配偶同意收养子女有效吗
349人看过
-
无配偶状态能否合法收养孩子
258人看过
-
配偶不同意军人能转业吗
104人看过
-
未经配偶同意能否卖掉房子
390人看过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
丧偶能否还需赡养配偶父母来的呢?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91)女婿对岳父母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2)11岁的孩子还未成年,没有能力和义务赡养任何人,即使是对亲生的父母,更谈不上外祖父母的! 3)如果某天你也“不在(善意假设)”了,你的父母和岳父母还真的都有抚养你的儿子的法定义务,直至其成年。
-
未经配偶同意收养子女有效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0有配偶者在收养的时候,如果没有配偶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可能造成无效力的情况。另一方在得知相应情形之后,可以主张收养无效。 如果民政部门发现当事人收养的手续出现作假的方式,也将导致收养无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必须需要当事人配偶的同意。
-
配偶能否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广西在线咨询 2025-02-04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如果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的人可以要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配偶同意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01、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否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法律并无明确的规定。 法学理论及司法实践均认为,股权转让受公司法调整。根据前文论述,由于股权具有人身权的性质,并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原则上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并不需要其非股东配偶的同意。 特殊情况下,要想否定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股东配偶转让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
未婚生子能否配偶抚养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1、当事人未婚生子的可以送人抚养,具体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