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站程序
1.对求助人员随身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2.接待工作人员仔细询问后,如实填写《泰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询问登记表,由求助人员签字或盖手印;
3.对公安、城管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引导或护送到救助管理站求助的精神病人、危重病人、传染病患者,他们应先送到医疗机构救治,待病人基本治愈出院后,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予以救助;
4、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二)站内程序
1、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定点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船)凭证。凭证加盖“不准买卖”。
2、保证受助人员一日三餐,伙食标准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根据受助人员的情况确定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救助时限的,报同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4、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要在生活上给予照顾,并给予必要的保护。
5、受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救助站对已经提供的救助应当立即终止:(1)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的;(2)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管理站而擅自离站的;(3)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的。
(三)离站程序
1、受助人员在确定离站方式及时间后,救助科统一出具离站通知单:
(1)对于具有返乡能力的受助人员开具乘车凭证,让其自行返乡;
(2)与其亲属或单位联系汇款后,让其自行返乡;
(3)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通知其亲属、有关单位接回或由救助站护送返乡。
2、生活科办理离站受助人员所存物品领取手续,凭领取单到救助科领取寄存物品,离站通知单作出门凭证。
3、对于无法查明家庭情况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根据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安置。
-
阿拉善流浪救助机构一览
177人看过
-
乌兰察布流浪救助机构一览
62人看过
-
巴彦淖尔流浪救助机构一览
139人看过
-
西安市流浪救助机构地址、电话一览表
97人看过
-
哈尔滨市流浪乞讨人员社区救助点地址一览
63人看过
-
流浪救助站救助期限一般是多长
483人看过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
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
-
民法典关于流浪救助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
-
一个月前,朋友救助一只流浪狗送到我处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3拾到他人的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物主,拒不归还的有可能会涉嫌侵占罪,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无锡无锡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一览表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6一、租赁商品住宅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金额,每人每年提高12000元。二、提高员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最高贷款额。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的借款人和配偶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按原规定执行三、加大员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一套住房的保障力度。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额与存款馀额无关,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
-
无锡工伤赔偿程序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最新的无锡工伤赔偿程序如下: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