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第三方责任是指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引发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一、关于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该享受工伤赔偿和第三方赔偿答疑
网友提问:
2009.8月乘公司班车出差办事回长途中,因车祸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申请工伤后鉴定为七级伤残,经省交警总队鉴定此次事故中肇事方付主要责任(70%),单位车为次要责任(30%),在治疗过程中公司已垫付各项费用约七万余元。病情稳定后和公司谈到赔偿方面的问题,公司则以对方(肇事方)不愿意赔偿为由,拒绝赔偿。公司要求我去做司法鉴定,公司律师主张我已本人名义告肇事方侵权,请问公司这样做可行吗?做法对吗?(本人的劳动合同在事故后四个月已到期)本人能不能以伤残鉴定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
律师回复:
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两方面的赔偿。
1、按交通事故赔偿:对方承担主要责任,需支付70%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费等相关费用;
2、按工伤赔偿:你的情形属于工伤,可以先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局确认为工伤,然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治疗期间,需按月正常发放工资;
3、用人单位必须你30%的医疗费,所有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伤残补助金等;
4、公司要求做司法鉴定的行为可以执行,因为由司法机构鉴定的结论,你可以获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是七级伤残,你可以获得12个月的伤残补助金。
5、你可以要求公司一次性赔偿,需帮助可委托律师代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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