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17:23:15 232 人看过

建筑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如果是自愿合法签订的,那么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建筑企业假借内部承包合同之名签订的而实为转包、挂靠合同,这类承包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我国法律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一、技术合同转包有关规定是什么

技术合同转包有关规定,是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未获得发包方同意,以赢利为目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及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并不对所承包工程的技术、管理、质量和经济承担责任的行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为转包:

(1)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未获得发包方同意转给他人承包的;

(2)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给他人承包的;

(3)承包方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的,除特殊工程外(所称“特殊工程”,系指压力、容器、打桩、高级装修工程等工程)。

二、建设工程转包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以及如何认定

工程转包,是指工程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将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单位来完成的行为。

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这两种转包只有形式上的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区别。

三、建筑法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5: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可被诉讼?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有没有效,主要看内部承包的承包方是否具有建筑工程承包的资质,不具有资质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民法典建筑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是否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是否是有效合同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违反了则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023-07-06
    441人看过
  •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承包责任制的探讨和看法
    (一)定义内部承包,对于大多数的施工企业来说并不陌生,是施工企业普遍采取的经营模式。目前并无对内部承包的确切法律定义,一般而言,内部承包指施工企业将其承接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交给其内部职能部门或内部职工负责,由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组织人、财、物完成施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向发包方缴纳一定管理费的经营方式。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一般包括企业内部职工、分公司、项目部等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内部部门或个人,而对于作为公司法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是否可以作为内部承包的承包方则有所争议。(二)特征由于建筑施工内部承包责任制目前并无精确的法律定义,因此对于其法律特征也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而言,施工企业内部承包有如下法律特征:1、内部承包承包主体的内部性或隶属性一方面,既然是内部承包,应当体现其内部性,一般来说是与企业有管理上行政隶属关系的部门或个人。分公司的内部承包一般并无异议,作为职工的个人,一般
    2023-06-15
    410人看过
  • 建筑企业项目部公章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企业经营离不开印章。建筑企业由于施工项目众多、分散,且项目所在地常常与建筑企业住所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在建筑企业未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下,为了方便经营,项目部公章便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实际中,有些建筑企业按施工项目分类,有多少个项目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还有一些建筑企业按施工力量分类,有多少支施工力量就设多少个项目部公章。由于项目部系建筑公司内部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未办理工商登记,因此,在使用项目部公章的场合,如何认定项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及相关合同的效力,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企业需高度重视。情形一:建筑企业出具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的授权委托书,授权项目部公章在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内代表建筑企业。1、项目部公章未超越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范围的,项目部公章应视为建筑企业公章,对建筑企业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因项目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机械地认定项目部公章没有法律效力。2、项目部公章如
    2023-06-09
    50人看过
  • 企业内部承包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第三条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第四条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章基本条款第五条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第六条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第七条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
    2023-04-23
    19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如何认定?
    在实践中,承包人在承接建筑工程后,有时会将部分工程承包给内部的项目组或项目经理,但是不少发包人不认可这种内部承包方式,认为不合法也无法保障工程质量。然而,目前建筑工程内部承包是合法,发包人不能因此拒付工程款或解除合同。那么如何认定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呢?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如何认定事实上,所谓的内部承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企业内部承包行为。这与建筑工程挂靠是有明显区别的,挂靠人是非企业内部人员,而内部承包人都是企业内部的职工或下属机构,有着正规的人事合同和管理关系。在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相关情形认定是否属于内部承包:(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2)发
    2023-04-30
    362人看过
  • 建筑公司内部承包人违法时
    内部承包人有违反犯罪行为的,建筑公司是可以告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职务侵占能减轻赔偿吗?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退赃可以从轻处
    2023-04-11
    154人看过
  • 本企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可以转包多少次
    建筑承包一次也不能转包。转包可能会使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等后果,因此我国法律禁止将工程转包。一、劳务分包需要配安全员吗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
    2023-04-11
    257人看过
  •  承包合同效力与建筑施工资质的关系
    一家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署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因此,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一家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署的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因此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承包合同】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能承揽工程吗?根据《建筑法》的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因此,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不能承揽工程。如果该公司试图承揽工程,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并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结论: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签署的承包合同无效。无资质单位承揽工程将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任何
    2023-08-30
    381人看过
  •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合法怎么办
    1、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合法的,承包合同就无效。2、无效的合同自始致不具有约束力。3、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要赔偿损失。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2)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债权转让错误原债务人如何处理债权转让错误的,如果造成债权转让无效,原债权人继续享有债权,债务人对原债权人履行债权。《中华人民
    2023-03-05
    189人看过
  • 福建:部分建筑分包企业可不缴营业税
    福建省建设厅、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昨日联合下发《关于扶持鼓励建筑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扶持建筑企业拓展省外、境外市场,各级政府应帮助具有对外经营权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有关对外承包工程贷款财政贴息,部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可不缴营业税。《通知》明确,对外出经营回注册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占缴纳企业所得税总额一定比例、年度纳税大户、年度纳税总额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企业,以及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中开拓建筑市场、带动就业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或企业家,进行专项表彰奖励。福州、泉州、厦门等地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政策。今后福建省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所承包的建筑安装业务,凡取得总承包企业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其他企业的,以总包工程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分包企业的分包工程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建筑
    2023-06-07
    263人看过
  • 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建筑内部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注意事项1、施工企业要从源头上加强对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的引进和选择,建立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内部承包人(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对整个工程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施工企业应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内部承包人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项目需要的资质条件。而且,施工企业要与内部承包人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办理社保缴纳,建立合法的劳动法律关系。2、完善内部承包合同的内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司法实践中,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是简单概括地约定了一些通用条款,一遇到实际具体问题,合同条款基本无法适用。鉴于此,建议内部承包合同要明确约定诸如工程价款的结算条件、违约责任、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提供担保等问题。3、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内部承包人的资质管理,对工程项目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给予支
    2023-05-01
    129人看过
  • 承包建筑土方工程合同的内容
    承包建筑土方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1、发包方负责人(甲方),身份证号,承包方负责人(乙方),身份证号;2、合作内容;;3、甲方责任;4、乙方责任;5、合同的变更、终止;6、付款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方式;9、双方当事人签字及日期。《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2024-04-14
    198人看过
  • 建筑承包合同过期还有效吗
    建筑合同过期也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如果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没有沟通好或者没有协商好耽搁了合同的期限的可以双方重新协商,进一步将合同重新进行签订或者是对于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其他商定。具体的内容在正文中会进行详细的说明。一、合同过期怎么处理(一)合同到期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形,分别是:合同解除和合同续订。(二)合同解除,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因为合同目的已经达成或者合同当事人认为合同期间的合作并不是满意等原因,选择解除合同,使得合同终止。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也随之终止。(三)合同续订,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基于前期的合作交流,双方协议选择续订合同。这种续订较为常见的是在劳动合同之中,用人单位对于合同期间员工的表现较为满意而选择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此外在租赁合同,特别是在房屋租赁合同之中,合同续订也比较常见。二、合同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限区别(一)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
    2023-06-23
    464人看过
  • 建筑企业联合承包的定义是什么
    一些学者和工程管理领域的实践者对联合承包也用不同的定义。有的将联合承包定义为两个或更多公司间的商业协议,为的是使工作更和谐,并且经过适当的资源组成一个新组织体,相互合同达成一个共同的目标。也有的将建筑业的联合承包定义为在有限的时间内,结合参与者的技术及资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没有相互关系的企业或机构为提供工程、咨询、采购、施工以及施工管理服务而成立的商业联盟。还要的将在施工工程上的联合承包定义为由两个以上的营造业者签订协议,组成联营组织,采用内部分工或共同经营的方式,向业主承揽特定工程,由各成员间约定分担损益,并就该工程对业主负共同及连带责任。台湾一些研究者将联合承包定义为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施工单位共同承揽某一工程,临时结合成一工程团对直到工程完成,各成员依出资比例改选义务,分担损益,并就该工程对业主负共同及连带责任,在此工程项目外,各成员仍保有独立性及自主权。
    2023-04-27
    25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建筑企业可以起诉建筑公司是内部承包人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0-22
      内部承包人有违反犯罪行为的,建筑公司是可以告他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
    • 内部建筑公司承包合作协议的效力是哪些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6
      一、内部建筑公司承包合作协议的概念 企业内部承包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名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种合同类型,它以完善企业承包经营制为前提,把竞争机制引进企业内部,以合同形式明确企业与承包者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达到深化企业改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有很多关于内部承包合同的定义:一种观点认为内部承
    • 以建筑企业名义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6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相对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协议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如果相对人不知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双方所签订协议直接约束善意相对人和被挂靠人,该协议并不属于无效协议。如果相对人在签订协议知道挂靠事实,即相对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人通谋作出虚假意思表示,则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企业内部搞承包,想知道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怎样拟?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
      企业内部经营承包合同关键要关注承包方的权利。比如,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享有的权利: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总经理的职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公司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
    • 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认定是如何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3
      (1)合同的发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为建筑施工企业下属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本企业职工,两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的; (2)发包给个人的,发、承包人之间有合法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 (3)承包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资质、商标及企业名称等是履行职责行为,在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项目施工,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约定向建筑施工企业交纳承包合同保证金的; (4)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