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原告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0:31:19 326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诉讼要原告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一般是如下:第一,在公诉案件中,是由公诉人承担相应的举证的责任,基于无罪推定原则,所以被告人一般不负举证责任。第二,在自诉案件中,一般是由原告方承担举证的责任,这是基于“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一个体现。负有举证责任的人不举证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一、我国不同诉讼主体承担的相应举证责任

1.侦查机关的举证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监狱保卫部门和自侦案件中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他们在对相应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的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公诉机关的举证责任

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公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执行控诉职能,依法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对犯罪进行追诉。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职责,人民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

3.被告人的举证责任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和反对自证其罪原则,被告人一般不承担举证责任,从世界各国在证明责任分配上的立法与实践来看,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是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下,被告人要对特定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4.自诉人的举证责任

在我国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作为控方执行着控诉职能,理所应当要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4: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法中原告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享有提起民事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要求回避审判人员等诉讼权利。同时,原告也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有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3)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4)有要求回避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2、有向法院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权利;在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以及追索劳动报酬或其他需要先行给付的案件诉讼中,有请求法院裁定先行给付的权利;有撤销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有请求调解或与被告人达成协议,自行和解结案的权利。3、经法院许可,可以查阅本案的庭审材料,请求自费复制本案的庭审材料和法
    2023-08-27
    431人看过
  • 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的,原告有举证的责任,被告抗辩已经偿还欠款并且提供证据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民间借贷法律风险有哪些1、借款人不明的法律风险:要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并作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的情况发生;借条当中应清楚、明确的写明借款人
    2023-02-18
    458人看过
  • 原告需要担负举证责任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证据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否则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那这是不是说原告在行政诉讼中不需要承担任何的举证责任呢?其实,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要不要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别对待。结合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原告要对以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证明自己提起的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说来就是原告要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适格的主体,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自己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了诉讼等。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曾经向被告提出过申请,二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事实。如申请行政机关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障金或者最低生
    2023-06-06
    371人看过
  •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是合理的吗?
    原告在民事诉讼举证责任若干是合理的。民事诉讼,是指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裁判民事争议的程序和制度。这个过程是需要双方进行举证也就是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的,这对案件的结果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一、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是什么?1、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3、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
    2023-06-20
    165人看过
  • 对于哪些诉讼由相反方承担举证责任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
    2023-06-14
    396人看过
  • 谁来承担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一般由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的承担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谁质疑谁举证只能用于哪些场合主张者承担举证责任,质疑者是提出异议,但不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一般是适用刑诉法中的自诉案件和一般的民诉案件。1.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1)控诉方需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无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无罪。(2)在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即控诉方不提供证据、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时,法院应当做出宣告被告人无罪的判决。2.自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谁主张,谁举证)。3.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于诉讼公正的要求,在刑事诉讼中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是一般原则,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明责任。但有例外,如国家
    2023-06-19
    153人看过
  • 原告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一、原告诉讼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吗除非他的行为超越了他所被允许的代理权范围,否则委托代理人通常并不需要为其代理行为负责。但若委托代理人未能严格遵守其权限,并对第三方造成损失,那么其仍然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只要委托代理人在合法且有限的代理权范围内履行义务,他们就不会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委托代理人会依据委托人和授予其的代理权力来执行其任务。而法律代理人则应遵循法律规定,行使其代理权力。如果委托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之内行事,那么法律责任将由委托人直接承担。如果委托代理人越权造成了对第三人的损害,无论这种行为是否在他的授权范围内,都需要对其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
    2024-04-08
    51人看过
  • 由相反方承担举证责任的侵权诉讼有哪些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
    2023-06-14
    347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相同吗
    不相同的。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2、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一、举证不能法律后果法律规定举证责任的目的在于使当事人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具有真实性的责任,如果当事人能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仍不能摆脱其败诉的可能性。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二、什么是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又称“举证的必要”。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其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依法负有提出证据的义务。依现代各国民事诉讼制度,举证责任根据证明对象由双方当事人分担,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按照实体法观点,举证责任与诉请适
    2023-06-28
    230人看过
  • 离婚诉讼原告有哪些举证责任
    离婚诉讼的原告在向人民法院呈交离婚诉状应提交其提起离婚诉讼理由成立的证据,即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呢?一、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Χ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2023-04-22
    1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应遵循哪些规则
    《行政诉讼法》在规定了被告承但举证责任的同时,还对被告的举证行为作了一定的规定,这些规则是被告举证时应当遵循的。1.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既要向法院提交事实根据,也要提交规范性文件,只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即当不能证明其行为合法时应当败诉,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请示部分则仍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2.被告举证的时间。被告应当在第一审庭审结束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在这之后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明效力,但当被告举证后,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补充的,无论在何时均有权要求其补充,被告应当补充;3.诉讼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只有当人民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时,被告的取证行为才是合法的。一、行政诉讼如何收集证据行政诉讼收集证据的方式是:被告应当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
    2023-03-14
    51人看过
  • 关于原告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问题
    1.原告首先应当提供载有该项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可能是产品配方、工艺流程、设计图纸、产品模型、计算机源程序、计算机程序文档、关键数据、客户名单、经营计划、货源渠道、标书等,这种信息必须依附于一定的载体才能为人所感知、所认识,而且信息的载体可以多样,可能有多种载体。2.原告还应明确其秘密点。商业秘密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权利人应明确其主张保护部分。有时当事人提供的商业秘密的载体中既包含有公知信息也包含有商业秘密,此时原告应在庭审前明确其受保护的秘密点具体指向和内容。对于笼统地将整个产品作为要求保护的对象的,应要求明确其秘密点究竟是产品的制作工艺、产品技术配方还是产品本身的技术特征,对于要求保护的技术秘密的客体同时包括技术诀窍、技术配方以及工艺流程等多种形式的,应要求其在诉讼时分别具体明确。3.原告应证明其主张保护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原告应举证证明其主张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2023-06-14
    393人看过
  • 刘律师告诉您:民事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举证责任”,不同于法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从文字意义上理解,责任有两层含义:一层是说,份内应该做的事;另一层是说,没有做好份内的事应承担的后果。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也有两层含义:一层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该提供证据;另一层是如果当事人对其主张提不出证据,就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即自己的主张得不到证明,有可能败诉的后果。当事人如果提出事实,就要提供证据,否则,其提出的事实将有可能不被认定。“谁主张,谁举证”是对举证责任最典型的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还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即对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如有关国家机关保存的证据材料,一般人员不能查阅,只有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才能查阅。这样一
    2023-04-21
    314人看过
  • 被告否认借条原告继续举证需要承担责任吗
    需要承担责任,《民诉法》第64条规定“谁主张,谁举证”,证据应当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三性,现借条真实性难以判断,应由原告补充证据,原告需要承担责任。一、如何正确理解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最早源于古罗马时期,其与民事诉讼相伴而生,两者有着同样源远流长的历史。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根据《现代汉语大辞典》的解释,“责任”一词本身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分内应做的事;二是指做不好分内的事,因而应该承担的过失。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又可称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在不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它包含了四层意思:第一: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提出诉讼主张的责任,即“主张责任”;第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出证据,即“提供证据责任”;第三:当事人对自己
    2023-04-02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原告要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1
      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1、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3、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4、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 民事诉讼原告对侵权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有哪些,举证责任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原告不负担举证责任,称为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举证。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
    • 民事诉讼中原告作出的事实与事实不符时,被告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看具体情况。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
    • 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谁承担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的,原告有举证的责任,被告抗辩已经偿还欠款并且提供证据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
    • 借贷纠纷原告是否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4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依据借条提起借贷诉讼的,原告有举证的责任,被告抗辩已经偿还欠款并且提供证据的,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