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举证责任。加害者对其行为没有产生污染或破坏以及免责事由进行举证;受害者对损害行为、损害的事实和二者可能的关联程度以及损失的大小负举证责任;其他可能出现的待证事实或主张的举证责任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平等保护、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例如,随着我国工农业发展以及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拓展,农村的环境侵权案件,多为因工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大气污染或水污染而导致农民、渔民和牧民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生活损害,且大多为财产权益的损害。
近现代早期,不存在专门适用于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理论,关于民事举证责任分配主流学说是法律要件分类说,其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运用最广,包括我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采用该理论。
它为罗森伯格所首倡,该说认为,法律规范本身已经具备了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即在实体法规定中预置了举证责任。法律规范分为四类,分别是权利发生规范、权利妨害规范、权利消灭规范和权利制约规范。主张权利存在的人,应对权利发生的法律要件事实的存在负举证责任;否定权利存在的人,应就权利妨害法律要件、权利消灭法律要件或权利受制法律要件存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川。
依该说,举证责任分配就是“各该当事人应就其有利之规范要件为主张及举证”。它反映在传统诉讼里,就是强调受害人应当就加害人有过错、有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等提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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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民事诉讼中适用什么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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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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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行政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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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有哪些,民事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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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环境侵权责任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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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是谁具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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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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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中举证责任的概念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举证责任的概念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举证责任的划分一、一般举证责任1、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2、被告对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二、特殊举证责任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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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污染诉讼中,谁有责任承担举证,以及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4-12-03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的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提出证据。但在环境污染诉讼中,则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原告)就某种事实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该方当事人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推定原告的事实主张成立。 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属于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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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环境损害】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规定:“……(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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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的提供包括两种情况:(1)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第三人,也不论当事人双方都是一人的诉讼当事人还是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都有举证的责任;(2)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也负有调查收集证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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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有什么区别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1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 (1)作用条件不同。证明责任在任何案件中都适用,而举证责任仅在事实真伪不明的案件中起作用。 (2)法律后果不同。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负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败诉,另一方胜诉。 (3)主体不同。案件的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或反驳意见都有证明的责任;而举证责任只能由原被告中的一方承担。 (4)可转移性不同。在同一案件审理中证明责任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转移,如原告提出主张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