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5:57:02 398 人看过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在哪办理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11-26号窗口

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置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置专科医院,还应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一)现有医疗资源不能满足该专科医疗服务需求;

(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该类专科医院作出规划;

(三)名称符合医疗机构命名基本原则和规定;

(四)具有二级以上规模,专科特点明显,能够辐射一定区域;

(五)具有稳定的学科带头人和技术团队,能够提供与其级别相适应的专科医疗服务;

(六)该专科具有完整、科学的基础理论体系,技术成熟且安全有效,符合医学伦理道德。

医疗废物、污水、污物、粪便处置方案合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八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

《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11年12月5日卫医政发〔2011〕87号)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

《的补充规定》(2007年12月30日卫生部、商务部令第57号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落实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中有关医疗服务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

(二)属于中医、西医临床或者口腔类别。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中外双方应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合资、合作的中外双方应当具有直接或间接从事医疗卫生投资与管理的经验,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一)能够提供国际先进的医疗机构管理经验、管理模式和服务模式;

(二)能够提供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医学技术和设备;

(三)可以补充或改善当地在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资金和医疗设施方面的不足。

设立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二)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三)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

(四)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20年;(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医疗机构选址合理。

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香港、澳门合法行医权,在香港、澳门执照行医满5年,或在两地连续行医时间合计满5年;在内地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连续5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4日 0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河源源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手续是什么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分厅”(http://wsbs.heyan.gov.cn/portal/index.actio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2.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预受理后,申请人通过自行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接收纸质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3.评人员组织开展现场考评(特殊审查,包括书面审查
    2023-05-28
    85人看过
  • 惠州市惠城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时间限制
    一、办理时限30(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用户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http://wsbs.hizho.gov.cn/portal/home.seam)进入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办事平台。2.在惠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上办事平台注册用户并登陆。3.选择需办理事项申请网上预登记业务。4.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5.网上预审(通过预审审核进入许可审批流程;未通过则返回数据,根据提示补充信息或新上传资料)。6.业务受理。7.业务审批。8.业务办结。9.领取证件(请带齐需提供资料原件,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有关证件。如发现有虚假资料或与上传资料不相符,将不予发证)。窗口办理流程1.询问、或阅读办事指南。2.到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分厅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http://wsbs.hizho.gov.cn/portal/home.seam)。准备相关材料。3
    2023-05-11
    497人看过
  • 清远新城六号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怎么做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城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清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2023-05-28
    109人看过
  • 珠海高新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是什么条件
    一、办理条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1)、医疗机构不分类别、所有制形式、隶属关系、服务对象,其设置必须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医疗机构,由政府指定或者任命的拟设医疗机构的筹建负责人申请;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置医疗机构,由其代表人申请;4)、个人设置医疗机构,由设置人申请;5)、两人以上合伙设置医疗机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地点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区1楼卫生窗口四、办理机构高新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五、办理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还必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并经公证的协议书,股份制医疗机构还应提交组织章程。公正的协议书应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组织章程应加盖公章。交复印件验原件。复印
    2023-05-28
    122人看过
  • 桂林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一、桂林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第六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六)淫秽、迷信、荒诞的;(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八)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二、桂林医疗广告
    2023-05-14
    65人看过
  • 云浮市新兴县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是什么时限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市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2023-05-11
    239人看过
  • 阳江海陵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办理需要什么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2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6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
    2023-05-28
    277人看过
  • 桂林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在哪办理
    一、桂林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6号窗口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桂林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桂林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第二十三条进口未列入水产苗种进口名录的水产苗种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整的防逃、隔离设施,试验池面积不少于3公顷;2.具备一定的科研力量,具有从事种质、疾病及生态研究的中高级技术人员;3.具备开展种质检测、疫病检疫以及水质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
    2023-05-18
    359人看过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须知有什么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提交下列证件方可进行登记;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2、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3、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4、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赔偿问题:得根据实际案情计算,医疗事故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议联系律师当面咨询。最后,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联系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然后进行组织鉴定,在鉴定期间医患双方不能故意阻拦,在鉴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双方才能定则。基金会注销登记
    2023-08-12
    130人看过
  • 日照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资料
    一、日照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需要什么资料设置医疗机构书面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县(市、区)卫生局设置审批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合法的房屋或用地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意向书周围环境平面图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日照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申请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社会办医疗机构不受规划限制);2.设置人符合规定的条件;3.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4.投资总额满足各项预算开支;5.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合理;6.医疗机构选址合理性(社会办医疗机构选址不受限制)。三、日照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2023-05-14
    62人看过
  • 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如何规定
    一、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怎么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九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2、《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组建,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作出批准设立或者不予批准设立的决定。对准予设立的,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对不准予设立的,应当在决定中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批准设立公证机构的决定,应当报司法部备案。二、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的办理材料1、公证机构设立申请表2、设立公证机构的组建报告3、拟任公证员简历、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获得公证员资格的证明材料4、拟推选的公证机构负责人情况说明5、开办资金证明6、办公场所证明三、桂林公证机构设立批准办理的流程1、公证机构提
    2023-05-18
    304人看过
  • 桂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在哪办理
    一、桂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在哪办理桂林市依仁路24号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4楼申报受理科2-9号窗口二、桂林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
    2023-05-18
    123人看过
  •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
    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情形大致如下: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的具体类型有所不同,这里以中西医结合诊所为例:1.设置人、主要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要有1名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1名执业护士。2.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3.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每室必须独立,并配备紫外线灯。4.要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5.制定并张挂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预案,并成册可用。三、设置医疗机构的流程设置医疗
    2023-04-10
    229人看过
  • 桂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在哪办理
    一、桂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在哪办理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城乡建设厅27-34窗口。二、桂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的受理条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建设部令第141号公布,2015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修改)第二条申请从事对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检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第四条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从事本办法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据本办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
    2023-05-18
    500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广州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7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二、符合本市、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1、在选址2-3公里范围内,无重复的医疗机构 2、设置科目
    • 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医疗机构担负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防治疾病的任务。所以,它的设置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由国家统一规划设置。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设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
    •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权限划分为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3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权限划分为:(一)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和300张床位以上专科医院,100张床位以上的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属的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的设置布局;(二)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负责100—499张床位的医
    • 在城市设置诊所,申请医疗机构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0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
    • 医疗机构需要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