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怎么转让
用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
1、转让合同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超过原出让合同所规定的终止日期和建设项目完成日期,不得改变原出让合同所列的权利、义务和各项用地要求;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全部随之转移;
3、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4、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如需改变原出让合同的规划用途,必须事先向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方可进行转让;
5、原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转让人必须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补签土地出让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后,才取得转让的合法权利,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理人,必须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合同,并共同到土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取土地使用证;
6、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如规定最高限价)来防止。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三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五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七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合同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
建设用地转让条件
66人看过
-
农用设施地怎么转建设用地
98人看过
-
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
439人看过
-
建设用地转让条件是什么
399人看过
-
建设用地可不可以转让
176人看过
-
农用地怎么转成建设用地
78人看过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建设用地转让条件台湾在线咨询 2023-03-02为了确保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法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囤积和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
-
建筑公司转让建设用地怎么办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2我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无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产权,其设立、变更、转让必须依法登记。
-
建设用地转让的条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那么建设用地转让条件是什么,有哪些?
-
农村建设用地权能转让么?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5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可以转让使用权。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
农用设施地怎么转建设用地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01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该农用地是否符合上述的各项规划。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再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接着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