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08〕2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调整全省失业保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08〕22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同时按有关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一并作如下调整:
一、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一类区375元/月、二类区350元/月、三类区325元/月、四类区300元/月分别调整为一类区430元/月、二类区400元/月、三类区370元/月、四类区345元/月。
二、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关于调整全省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的通知》(甘劳社发〔2009〕117号)规定,对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即“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由现行3500元调整为4000元”,“一次性抚恤金由现行1750元调整为2000元”。
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失业人员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标准的通知》(甘劳社发〔2008〕131号)发布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停止执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
二o一o年四月十四日
-
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筹集标准和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157人看过
-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调整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失效]
231人看过
-
甘肃省职工死亡抚恤金发放标准及有关政策
459人看过
-
关于调整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33人看过
-
关于调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的通知
241人看过
-
甘肃省临泽县调整企业因工伤残人员工伤待遇标准
412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山东省行政厅发布关于补发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7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适用(178)本通知。 (一)经原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下达计划指标招用,曾与我省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招用手续不全、但有明确档案记载或原始资料能证明其在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工作满3年以上,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截止2011年12月31日年满60周岁的人员。 (三)具有我省农业
-
关于调整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06小微企业包括小型、微型及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中国对它们的界定依据包括从业员工数、年营业收入及资产总规模等指标,并结合具体行业特性进行确定。 对于工业企业而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应超过30万元,员工数量不多于100名,资产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 对于其他类型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为30万元,员工数量不超过80名,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在各行各业均有相应的认定标
-
如何调整工伤工资待遇,有哪些相关的调整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 3.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
-
失业保险待遇不得低于标准标准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6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最低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文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
-
甘肃省企业退休金调整的相关规定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定额调整: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