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哪些财产算作共同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6 19:31:07 139 人看过

一、同居时,哪些财产算作共同所有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三、同居财产保护期多久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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