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清算办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23:40:17 328 人看过

国有企业的清算管理方法与普通企业基本相同,主要是:第一阶段破产申请和受理的第二阶段破产宣告:(一)法院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二)破产宣告后相关事项的处理(三)成立清算组的第三阶段破产清算第四阶段破产程序的终结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

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的行为;

3、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与过失。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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