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必备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2:03:09 366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三)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四)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这种因果关系之所以成为确定法律责任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因为过失行为并不一定会引起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同时人身损害在很多时候也不是由医疗机构极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一种原因引起,既有一因一果,也有多因一果的情况,因此因果关系的正确判断,对正确确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是十分重要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3日 0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能够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相关医疗法律法规,在接诊运输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情况。满足下列条件构成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有违法性。“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的事件。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造成的,即,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不是有伤害患者的主观故意;对患者要有“人身损害”后果。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医疗事故么凡是属于急、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借故推诿、拒绝收治,或未做任何检查和处理便不负责任地转科、转院,而造成不良后果者,属于不作为引起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2023-03-25
    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适格的医务人员、医疗人员违反了卫生管理法律、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存在人身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与损害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需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有: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中有这些费用: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
    2023-06-04
    422人看过
  • 必需具备的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必需具备的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起诉条件是什么必需具备的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起诉条件如下: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如下: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
    2023-09-24
    360人看过
  • 医疗事故维权必备知识
    医院医疗事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首先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疗事故进行调解。而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医院出了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数额不仅要考虑属于哪一级别的医疗事故,同时还要考虑是属于某一级别的哪一个等级。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不能一样,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医疗事故,其赔偿的具体数额也不能一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023-07-02
    42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以及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对于“医疗事故赔偿100万多吗”这个问题法律没有规定,根据患者的病情伤残等级及康复和后续治疗等有关。如长期的护理费用往往可以上百万。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11项,具体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并较为明确地规定了上述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和计算办法。二、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原则是:1.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2.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过错推定责任原则。3.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公平责任原则。4.医疗事故责任原则包括严格责任原则。三、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什么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是: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
    2022-06-08
    28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如何分级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的方式:对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问题,《条例》规定了三种解决方式,①医患双方协商解决;②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③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三种方式也是我国处理医疗事故的传统做法.医疗事故的分级:《条例》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把医疗事故分为4级12等,1级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废,分甲,乙两等;2级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废,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3级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废,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戊五等;4级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不分等.并规定,1级乙等至3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1至10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如下:(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
    2023-02-24
    462人看过
  • 医疗事故案件检察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医疗事故案件
    医疗事故起诉程序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起诉书应当注明以下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依据的事实和理由;(4)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医疗事故案件二审胜诉的关键(1)发现新的支持胜诉的证据;(2)一审法院认定的关键事实存在错误(比如没有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没有司法鉴定导致事实认定错误或因果关系判断错误);(3)一审法院适用法律不正确;有的时候判决医院赔钱,但是没有法律依据。就是因为法官愿意让医院败诉。所以我代理的案件二审的时候,大多调节结案。因为要判决的话,可能维持原判。(4)有枉法
    2023-08-09
    285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即客观上存在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的行为。(2)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3)上述违章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4)主观上对违章是故意的,对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结果是过失的,因而主观具有罪过。《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4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条的规定,对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该《刑法》第305条伪证罪,第307条第2款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等罪。《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5条的规定,对照刑法,构成犯罪的,应该《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第290条第1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等罪。一、发生医疗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追责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如果病人的死亡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病人的死亡被确定为
    2023-06-19
    1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3
    220人看过
  • 2023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事故和解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医疗事故和解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解决途径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可自行协商,如未能通过协商等途径解决,这时患者及家属可以就双方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医疗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由,主要有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两类。其中,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又可分为一般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不同的案由适用法律不同,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亦不同。在提请诉讼时,因为专业性较强,最好请具有法律和医学知识的专业人员提供帮助。二、医疗事故和解需具备的条件1、患方主体要具备的条件(1)参加和解的患方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与医院和解者一般需年满18岁。(2)参加和解的
    2023-01-29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必要进行赔偿?
    诉讼过程中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补偿和赔偿在法律上的区别赔偿金和补偿金的区别为:1、给付的条件不同,补偿金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2023-07-06
    3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起诉的必备条件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2、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注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就生效,而
    2023-07-02
    80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哪些必备证据材料
    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哪些必备证据材料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患者或者其他人的身份情况。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这些证据如果医疗机构以种种理由不予复印,患方可申请法院吊取证据。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
    2023-08-18
    1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必备资料是哪些
    一、医疗事故鉴定必备资料是哪些医疗事故鉴定必备资料是:1.患者身份证;2.患方陈述;3.代理人委托书;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2023-06-11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赔偿的必要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分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1
      医疗事故赔偿所需的必要条件: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
    • 医疗事故赔偿所需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事故赔偿所需的必要条件: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必要条件,医疗事故的形成要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6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处理程序: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
    • 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1、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要有违法、过失行为; 3、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 4、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 医疗事故赔偿(一) 医疗事故免责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4
      免责条件:根据《》规定: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第四十九条第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