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甘肃视窗兰州11月19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在讨论审议《甘肃省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草案)》和《甘肃省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草案)》时,徐守盛指出,制定实施两个《办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实在在、造福百姓的好事。
徐守盛强调,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各自实际,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省民政厅要抓好两个《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市州和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组织实施,真正使救助政策落实到城乡困难群众身上。
在审议《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草案)》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草案)》时,徐守盛强调,安全生产是责任重于泰山的社会系统工程,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目前,我省全民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的基础、安全硬件投入都还比较薄弱。两个规定的制定对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健全我省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个规定出台之后的关键就在于落实。各级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学习宣传贯彻好两个规定,认真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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