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6:11:34 375 人看过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21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伤残鉴定年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一、伤残鉴定年龄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出现“权利睡眠”之争,有的为因大意而过了诉讼时效。二、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程序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2023-03-30
    127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做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起算是从用工后第2个月开始的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
    2023-08-01
    252人看过
  • 积分落户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申请
    不同的地方会有不同的规定,上半年是4月前提交,5-6月审核,6月底公布排民结果,7月开始办理户口迁移。上半年是4月前提交,11-12月审核积分,12月低公布,下年度一月办理户口迁移。政策要求长期租房也纳入积分根据日前下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通州将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出发,重点推进外来常住人口和本区农民市民化,并根据不同人群分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方案明确了通州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其中之一,便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方案要求,通州将推进积分落户政策,制定通州区积分落户试行管理办法。方案要求,积分落户试点应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设,统筹考虑城市运营管理保障及产业发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请落户,为北京及国内其他特大城市户籍
    2023-05-04
    120人看过
  • 工伤伤残津贴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一、工伤保险公司能赔多少钱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
    2023-06-27
    13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可以做时间限制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职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一、发生工伤重伤怎么处理?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安排救治伤者,排除其余安全隐患。然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二、工伤死亡认定需要多长时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死亡的认定时间的相关规定:1、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证
    2023-06-26
    100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股民口中经常所说的股权分置,具体指的就是A股市场当中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且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称之为流通股,而非流通股则是指的,在公开发行之前,股份是暂时不上市交易的。这种,同一个上市的公司股份分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情况,只在我们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才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无法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的,所以必须通过股权分置的改革,来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流通制度的差异,而且股权分置改革也主要是为了解决A股股票市场当中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下面我们来详细的看一下股权分置改革的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股权分置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但是在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刚刚设立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采取了搁置的方法并没有解决,第二个阶段在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
    2023-06-19
    500人看过
  • 病退从什么时候开始发工资
    如果职工因病办理退休,从办理病退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工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且根据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一、国企改制后特殊工种退休新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2023-06-27
    155人看过
  • 许可申请程序从哪些时候开始
    一、许可申请程序从哪些时候开始1、许可申请程序是从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开始的。当事人需要依法取得许可的,就应当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书和有关的申请材料;经审查通过的,就能取得许可证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二、行政许可里的听证程序是怎么样的(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
    2023-06-11
    139人看过
  • 社保强制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社保强制执行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社保是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购买的。社保卡办理具体如下:(1)、办理条件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2)、办理资料1、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2、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3、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4、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5、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6、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3)、办理流程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023-06-18
    169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设定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应从相关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起算。1、立法原意。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表述是“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系指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于该判决、裁定,义务人本身就有及时、积极履行的义务,该法律文书的强制力是自生效之日起产生,并非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才产生。2、与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协调一致。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均将拒不执行行为限定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并未将拒不履行的主体缩限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的被执行人或者其他协助执行人。3、立法目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在于解决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执行难”的问题,将判决、裁定生效后强制执行立案前故意逃避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纳入本罪的调整范畴,是法律设立本罪的应有之意,也能积极有效督促义务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迫于刑罚的威慑力而积极自觉履行义务,防止出现生效法律文书“一纸空文”的尴尬窘况。一
    2023-03-24
    61人看过
  • 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工伤误工费的时间一般是从受伤的当天(第一天)开始计算的。赔偿的内容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根据鉴定出的等级不同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二、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三、误工费包含的项目1、误工
    2023-04-28
    70人看过
  • 离婚开庭申请了什么时候开始
    通常程序是: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法院起诉后多久离婚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对方不同意则由法院判决,如果判决不离婚,原告方需要再等六个月才能第二次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
    2023-03-16
    346人看过
  • 从什么时候开始商标续展
    一、什么时候开始商标续展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申请续展步骤(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注册证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
    2023-02-10
    411人看过
  • 离婚第二次起诉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第二次诉讼离婚时间一般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这六个月期间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一、起诉离婚不撤诉是否可以起诉离婚不撤诉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023-03-11
    206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多长时间可以开始申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2
      用人单位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后哪些时候开始申报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 申请劳动仲裁了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工伤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6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 行政复议的申请从什么时候开始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8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
    • 2014XX什么时候开始申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1年4次,每季度一次。咨询居委会或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