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协助义务,对探视权受到侵犯的一方如何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此申请人民法院变更抚养关系,理由是这样可以促使对方依法履行自己的协助义务,避免享有探视权一方的权益被肆意侵犯。因为探视权受到侵犯往往很难举证证明,受害者常常处于很无助的境地。笔者认为,把变更抚养关系作为探视权的权利救济途径不妥。探视权的设立兼顾了子女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的权益,在这两种权益中,子女的权益是侧重的。
探视权的设立使子女在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尽可能的接受父母双方的关爱,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单亲家庭给孩子日后的成长留下的阴影和伤害。同时,探视权的设立可以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另一方抚养子女的情况进行监督,所以,探视权设立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直接的确立是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的,它更注重的是子女的权利、父母的义务。法律之所以要求法院对双方的具体情况分析后以确定直接抚养权的归属,就是出于对子女权益的考虑。除非出现法律规定的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否则我们应视为当前的抚养状态是合理、合法的。探视权受到侵犯损害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但若以变更抚养关系来对这种权利的侵犯给予救济,实际上是对子女权益的一种损害,是以牺牲子女利益为代价来实现探视权的法律保障,是不公平、不合理的,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探视权设立的本身即侧重对子女权益的保护,若因探视权受到侵犯(父或母的权利受到侵犯)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损害子女的利益),实际上是对探视权设立目的的一种违背。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对无故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的当事人,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依《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责任。探视权受到侵犯的举证困难,在于行使探视权的一方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没有搜集证据的意识,如果事先有了这种意识,掌握了一定的取证方法,举证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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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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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探视孩子有哪些法律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4离婚探视子女的法律规定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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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探视中关于探视的法律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16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探视权,不需要争取探视权,没有获得抚养权的时候就直接具有了探视权。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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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有哪些诉讼途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07步骤一:要在直接孩子的一方不让探望孩子的两年内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步骤二:向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起诉时准备好和材料证据。步骤三:到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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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探视权的法律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3-1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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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怎样依法救济,探视权的救济方法是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探望权是一种权利,那么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绝、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显然是一种侵权行为,并且具有可诉性,应当予以探望权人救济,而且负有协助义务的一方拒绝、阻挠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探望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