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企业下岗职工统计的说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02:08 479 人看过

为了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19年3月,由原劳动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统计局三家协商制定了“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及下岗情况统计表”,并由国务院有关领导亲自审定下发各地区执行。此表明确了下岗与分流、企业分流与社会分流等概念,有利于各级政府把有限的资金用于解决最需要帮助的下岗职工的生活困难。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10号文件的精神,在9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座谈会上,“下岗职工”的概念得到了进一步的界定。现就几组指标之间的关系做一说明。

1.新旧两种“下岗职工”

旧的“下岗职工”是指: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单位从事其他工作,但仍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新的“下岗职工”是指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正式职工(不含从农村招收的临时合同工),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合同期未满的职工,由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已经离开本人生产和工作岗位,并已不在本企业从事其他工作,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人员。两种定义的主要区别在于旧定义把实现了再就业、已分流的职工视为下岗职工的其中项,而新定义在前者的基础上剔除了这部分原口径下岗职工。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旧定义下的下岗分流职工中,部分实现了再就业的人员的收入不同程度地超过了原来在岗时的收入。按新定义统计,可以掌握在企业内外都没有谋生手段、真正需要国家救助的这部分职工数量,并据此筹集有限资金集中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问题。

2.“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

虽然下岗和失业问题是当前社会讨论的焦点,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以及指标定义自身的不断发展,许多人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少数研究机构也按各自研究的目的而改变了这两项指标的统计范围,由此得出的分析结论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认识混乱。

下岗职工与失业人员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后一段时间内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并由中心支付其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险费用;而失业人员按其失业前状态可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未就业转失业人员(如从学校毕业生一直未找到工作的人员),一种是就业转失业人员。两种形式的失业人员都是完全被推向社会,只能在履行了一定程序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同时,就业转失业人员与原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3.“下岗职工”与“分流职工”

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与下岗情况表”中,分流职工统计虽然不再从属于下岗职工统计,但由于二者之间存在着比较特殊的关系,所以二者在统计过程中采取了“并驾齐驱”的方式,其统计结果可作相互补充说明。

分流包括企业分流和社会分流两种形式。企业分流职工是指通过各种内部渠道,工作或生活得到企业安排,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进入企业自办经济实体、劳务输出和离岗退养等人员;社会分流职工是指通过各种方式在企业外部得到分流安置,并与原企业中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到其他单位、自谋职业等人员。

分流职工与下岗职工的主要区别在于:分流职工或者是实现了再就业(如进入企业自办经济实体,到其他单位、自谋职业等),或者是得到了社会保障(如离岗退养等),有较固定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下岗职工则没有固定的劳动收入,他们中的绝大部分需要国家和社会的救助。同时,社会分流职工已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而下岗职工进再就业服务中心后一段时间内与原企业保留劳动关系。

今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下岗职工统计指标的定义将会做相应的调整。

在今年9月中旬召开的全国劳动保障统计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国有企业职工分流与下岗情况表”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后形成了“企业下岗职工情况表”(19年年报表和1999年季报表),新表既突出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这个重点,又能反映出全部企业下岗职工情况;既突出了期末下岗职工情况,又能反映出一个时期内下岗职工的增减变化。新表不再统计分流人员。

由企业富余人员统计转向企业下岗职工统计、由全部企业下岗职工统计转向以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情况统计为重点,进而转为下岗职工统计“反映全面情况、突出国有企业”的模式,以及“下岗职工”定义的不断演变,这一系列的发展过程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一方面也表明了“下岗职工”作为一种过渡性指标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在不断发生演变。一旦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能够承担全部的企业下岗职工一段时期内的基本生活,这项指标将可能成为“就业转失业”指标。届时,我们就可以把通过两种不同途径(一种是企业再就业服务机构统计,一种是城镇失业登记)得来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情况进行比较,从而更全面地反映出我国的失业人员构成。在现阶段,企业下岗职工的统计要在满足各级政府需要的基础上,开始积极去适应这种可能的转变过程,在统计表格的设计、指标的定义等方面多考虑其内涵的可拓展性和指标含义的可延续性,要使现行的企业下岗职工统计可能连续地发展到将来的企业职工失业统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劳动法关于企业转租员工下岗的补偿
    企业转租是属于企业的重大调整,接收公司的单位应该全盘接收员工,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如果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都没有发生改变,那么员工可以继续上班,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本人选择辞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和单位合同内容需要进行变更,协商不一致被单位辞退,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2023-03-17
    124人看过
  • 企业如何安排职工下岗?
    企业要对本企业的职工负责到底。安排职工下岗应坚持减员增效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与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向职工讲明原因,讲清政策;要制定实施计划,规范下岗程序,在拟定职工下岗方案的同时,提出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在充分听取职代会意见后组织实施。具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在企业领导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至少提前15日向工会或者职代会说明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职工下岗分流的意见;(二)制定职工下岗及再就业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拟安排下岗的人数、实施步骤、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及促进再就业的措施,并征求工会或职代会的意见,同时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不组建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得安排职工下岗;(三)由企业填报《职工下岗登记表》,内容应包括:职工基本情况、企业工会或职代会意见,报送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企业主管部门,由其核实、认定并备案。
    2023-06-05
    462人看过
  • 如何处理企业与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
    如何处理企业与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已进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期满的;如何处理企业与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理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0〕36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已进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1)劳动合同期满的;(2)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3)承包土地,从事种植或养殖业的;(4)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三次无故不参加再就业培训或不接受推荐就业的;(6)接受“一三一”服务(即免费接受一次职业指导、三次职业介绍和一次就
    2023-06-10
    92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发布文号:财农[2000]83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吉林等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置计划和落实补助资金。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一是职工自愿。由职工自愿选择是否进行一次性安置。不能搞行政命令,实行强制安置。二是企业自愿。林业主管部门要尊重森工企业的意愿,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安置计划。三是政府批准。省级林业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一次性安置计划和办法,要经省级政府部门批准。中央直属单位的一次性安置计划和办法,要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二)公正原则。在同等条件下,进行一次性安置的职工所享受的安置政策和经费补助标准一样。(三)公开原则。要增加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对拟安置的职工,进行张榜公布,加强群众监督和管理。(四)稳健原则。森工企业下岗职工一次性
    2023-04-24
    438人看过
  • 企业职工下岗申报制度
    什么是企业职工下岗申报制度?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前,要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安排职工下岗、进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报告,和下岗人员分流、再就业的方案,并提交职代会、工会审议。市属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在向主管部门提交报告的同时,还须向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报告。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方案核准后,报市劳动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备案。企业提交的方案核准后,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与企业共同组织对准备安排下岗的职工进行职业指导、宣传有关政策,根据企业下岗再就业方案,帮助职工确定下岗后的再就业方向。对确定了再就业方向的职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下岗手续,签订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到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下岗证书。下面为您介绍大连市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实行申报登记制度的规定。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申报登记制度,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
    2023-06-10
    365人看过
  • 关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8]41号各市地劳动(劳动人事)局: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1998]12号)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8]94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为保证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企业制度的深化改革,现就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衔接及养老保险费缴纳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经省政府批准的当地企业缴费比例与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执行。二、资金来源。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三、养老保险关系的衔接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下岗职工在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一个月内,企业
    2023-06-05
    129人看过
  • 职业病的相关说明
    1、职业病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必须是在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所列的。2、病人与单位要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3、职业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死亡赔偿按照工伤规定执行。除此以外,职业病人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相关赔偿范围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3、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4、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5、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
    2023-08-17
    156人看过
  • 关于我国误工费的计算
    我国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
    2023-07-22
    45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州市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现将《广州市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广州市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企业下岗职工的管各区、县级市劳动局,各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直属企业:现将《广州市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广州市劳动局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日广州市企业下岗职工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企业下岗职工的管理,进一步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分流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穗府[1996]1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所指下岗职工是因企业生产和经营状况等原因,在企业中已离开工作岗位,未得到安置,但仍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本市城镇居民户口职工。二、本办
    2023-06-09
    337人看过
  • 关于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社系统企业原国家正式职工下岗分流工作纳入再就业工程工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1999年6月1日起,将全区供销系统所属企业中原国家正式职工的下岗分流工作纳入自治区再就业工程工作范围,其下岗程序、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有关政策,比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供销社社办企业的下岗分流工作,统一在各级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劳动、财政、经贸、工商、税务、城建、土地、卫生等部门要大力支持他们的下岗分流工作。要确保其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二、各级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业要按照中发〔1998〕10号和自治区新党发〔1998〕19号文件规定,尽快建立健全下岗职工再就业指导中心和再就业服务中心组织
    2023-06-10
    172人看过
  • 国企下岗职工买断工龄合法吗
    国有企业给下岗职工买断工龄,这是违法行为。不过这里边的买断工龄特指是90年代,通过给职工一次性补偿的方式解除职工跟企业的关系。这里边最大的一个违法行为就是没有给职工交纳社保,通过一次性买断,将职工推向社会。国务院明确刊文这是一种错误做法,违法行为。国务院1998年6月9日《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指出:“企业不许逃避社会责任,把职工向社会一推了之,要对职工负责到底。”一、工龄怎么算才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通称连续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
    2023-03-03
    129人看过
  • 国企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
    对于在下岗前缴费年限或是视同缴费年限不足15年,是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的,只能通过逐年缴费的方式进行社保缴费。目前,已经不允许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各地对社保补缴也存在不同的规定,有些地区只能逐年缴纳社保,不能进行社保补缴。国企下岗职工社保补缴政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n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
    2022-07-13
    16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对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的通知
    哈社险[1999]37号各企业主管部门劳资处及行业再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各企业劳资处(科)及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下岗职工(以下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尽快建立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现就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立及管理(一)市实施再就业工程推进组办公室批准享受领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待遇、参加养老保险的国有企业,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托管职工人员名册》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二)按照市政府1999年第33号令的规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时间为1996年7月1日。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前后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不予记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计算缴费年限。(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数据软盘,要在企业办理了养老保险
    2023-04-25
    329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加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对于全面掌握我国职工伤亡事故状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保护监察工作,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各地区、各部门的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质量不高,上报速度慢,甚至有漏报和不报的现象。为了进一步抓好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地统计上报职工伤亡事故数字和情况分析报告,特通知如下: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在每月二十日以前将上月职工伤亡事故统计综合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劳动部;必须在元月三十一日以前将上年职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年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劳动部。报表内容要逐项填写,不得漏报项目。二、对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伤亡事故和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伤亡事故,须在发生事故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电报或事故快报及时报劳动部(事故报告电话4211913或4213431—572;矿山事故报矿山局,电话4211598;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电话421
    2023-06-09
    82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规范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t1、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中3个月以上没有工作岗位,且未得到安置和实现再就业,但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下列人员不视为下岗职工:厂内轮训,停薪留职,自谋职业,提前退养,带职培训,劳务输出,多种经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等。t2、对企业职工下岗实行申报备案制度。企业要先分流、后下岗,多分流、少下岗,不要在同一时间集中安排下岗。企业拟定职工下岗方案时,应同时提出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措施,充分听取
    • 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补偿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3
      国有企业改制下岗职工补偿一般只有身份买断、工龄买断、失业补助,并没有什么另外万的项目。你可以查阅当地有关改制职工下岗的有关政策。属于地方政策,没有这方面的统一定。另外,这事也有点儿晚了,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民事诉讼,时效都是二年。早就过了。
    • 企业下岗职工的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自己缴纳的,费用是按照当地社平工资算的。具体情况,你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或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12333。
    • 国企下岗职工到60岁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一、退休与买断工龄无关,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照常退休: 1、男职工和女职工退休的年龄是不同的,男职工需要年满60周岁,女职工则是年满50周岁就可以了,前提满足了还需要有工龄满10年,注意是连续不是累计。 2、如果是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确认属实。这类情况下,男职工退休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同样的连续工龄满10年。 3、上一条是针对普通职工来说,特殊工种下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
    • 国企下岗职工买断工龄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制度,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可见,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